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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3-0028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5日
标  题: 关于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第一期陶左公路、平黄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3〕9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第一期陶左公路、平黄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95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第一期陶左公路、平黄公路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平交发〔2023〕6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第一期陶左公路、

平黄公路

(项目代码:2303-640221-18-05-155267)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周边区域交通和经济协调发展,构建便捷、畅通、安全、高效的公路交通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对推动平罗县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渠口乡、头闸镇、灵沙乡、城关镇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改造道路分别为陶左公路K0+000~K10+319段和平黄公路K0+000~K20+635段,改造道路合计总长30.954km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罩面、标线施划及其他交安设施设备安装整修等。

1.陶左公路改造段:起点与S302线(城滨大道)呈T型平交,终点止于G109线,路线全长10.319km,陶左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道路横断面K0+000-K1+000段路基宽12m,路面宽11.5m,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1.5m硬路肩+3.75m*2行车道+1.5m硬路肩+0.75m土路肩;K1+000-K3+788段路基宽12m,路面宽度11.5m,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1.5m硬路肩+3.75m*2行车道+1.5m硬路肩+0.75m土路肩;K3+788-K10+319段路基宽8.5m,路面宽8m,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3.5m*2行车道+0.75m土路肩。路面结构设计为旧路面铣刨3cm面层后处理病害并重铺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32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2.平黄公路改造段:起点与陶左公路呈T型平交,终点止于K20+635处(西大寺桥东侧桥头处),路线全长20.635km。其中:平黄公路K0+000~K11+800段及K19+300~K20+635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平黄公路K11+800~K19+300 段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道路横断面为K0+000-K8+181段、K9+367-K11+820.5段路基宽8.5m,路面宽8m;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3.5m*2行车道+0.75m土路肩;K8+342-K8+738.5头闸街道段、K19+520-K19+835段路基宽10.5m,路面宽10.5m,两侧人行道,断面布置为1.75m硬路肩+3.5m*2行车道+1.75m硬路肩;K8+954-K9+236头闸街道段路基宽11.5m,路面宽11.5m,两侧人行道,断面布置为0.5m土路肩+1.75m硬路肩+3.5m*2行车道+1.75m硬路肩+0.5m土路肩;K11+820.5-K18+560段路基宽7.5m,路面宽6m,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3m*2行车道+0.75m土路肩;K18+560-K19+243段路基宽7.8m,路面宽6m,断面布置为0.8m土路肩+3m*2行车道+1m土路肩(对两侧土路肩白改黑);K19+323.5-K19+432段、NK0+000-NK0+140段路基宽10.2m,路面宽10.2m,两侧人行道,断面布置为1.6m硬路肩+3.5m*2行车道+1.6m硬路肩;K19+835-K20+265段路基宽9m,路面宽9m,两侧人行道,断面布置为1m土路肩+3.5m*2行车道+1m土路肩;K20+265-K20+635段路基宽8m,路面宽8m,两侧人行道,断面布置为0.5m土路肩+3.5m*2行车道+0.5m土路肩(对两侧土路肩白改黑)。路面结构设计为全线采用处理病害后加铺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K8+352-K9+367、K9+780-K10+100、K18+560-K19+243段、K20+265-K20+635街道段铣刨旧路面后重铺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K18+560-K19+243段、K20+265-K20+635段两侧硬化土路肩拆除新建,并加铺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五、建设工期

2023年4月-2023年7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829.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4万元,其他费195.05万元,预备费70.3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4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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