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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18-7507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上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县级各类行政审批、收费事项、政务服务公开等业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理和服务。

(3)负责规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事项的办理运转流程、环节、时限,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各种问题,对进驻各窗口延伸服务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4)负责代办窗口的日常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内外投资者向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递交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国内外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办服务。

(5)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多个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联审联办工作,协调督查审批项目的审批运转情况。

(6)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受理投诉;统计、通报各窗口业务办理情况。

(7)负责指导、监督、考核乡(镇)、村(社区)民生服务中心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

(8)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属于本级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报预决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1.人员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政务中心人员编制9人,(全部为全额参公事业编制),实有人员9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人员9人, 2017年新考录1人。

(2)、离退休人员情况:现有退休人员1人,无离休人员。

(3)、其他人员情况:享受遗属生活费0人,享受独生子女费0人,女职工6人。

2.使用公务车辆情况:原有公务车辆编制数1辆,于2016年9月已根据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移交封存,并拍卖,现无公务车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999534.67元,支出总计3821518.48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了1813245.31元、1987623.95元,分别增长83%、10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政务中心要搬迁至新的公共服务大楼,所以今年新增搬迁经费预算200万元并与年内完成支付;二是因编制人员增加,各项工资福利预算收入、支出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999534.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997846.48元,占99.96%;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688.19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821518.48元,其中:基本支出3787426.48元,占99.11%;项目支出34092元,占0.89%;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97846.48元,支出总计3821328.48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2488.72元、1988365.55元,分别增长83%、10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政务中心要搬迁至新的公共服务大楼,所以今年新增搬迁经费预算200万元并与年内完成支付;二是因编制人员增加,各项工资福利预算收入、支出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1328.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88365.55元,增长10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政务中心要搬迁至新的公共服务大楼,所以今年新增搬迁经费预算200万元并与年内完成支付;二是因编制人员增加,各项工资福利预算收入、支出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1328.4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69736.60元,占93.42%;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086.32元,占4.03%;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97505.56元,占2.55%等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18130.40元,支出决算为382132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季度经费调整后追加人员工资社保经费;二是追加部分经费预算;其中:1.年中根据单位提出的聘用4名导服人员追加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经费3.9万元。2.2017年11月份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清算,财政局补差社保清算资金5.06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7236.48元,其中:人员经费1281546.21元,公用经费2505690.27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969781.2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56938.01元,增长36.04%,主要原因是一是季度调整追加人员工资社保经费;二是追加部分经费预算。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4469.57元,增长9.5%。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0475.27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2400529.37元,下降82.5%,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的268万元的专项经费全部是按照经济分类分为商品服务支出,实际支出时大部分为采购新大厅办公电子设备和家具用具,其经济分类为其他资本性支出,所以商品服务支出数减少。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7711.98元,增长26.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1765.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17482.44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购房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增长,且为临时工缴纳各类保险费用增长;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1177元,增长7.3%。

4.其他资本性支出2029307.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02930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200万元的政务服务中心搬迁经费的经济分类为商品服务支出,而实际上200万元基本全部用于新大厅采购家具用具、电子设备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其实际走的经济分类科目为其他资本性支出的科目,故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775007元,增长69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688.00元,支出决算为11688.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88.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审批公务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120元,下降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817.8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98元,增长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移交封存,单位没有公务车,不在发生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接待调研观摩新大厅建设情况和旧大厅业务情况批次多,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88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88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688元,主要用于日常督查、观摩、调研工作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6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原因是2017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5690.27元,比2016年增加2102927.07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2017年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新大厅,人员扩增,需要购置各类日常办公用品和窗口配置物品,同时新大厅需要制作安装各类标识牌、门牌、台签、报刊架、岗位之星等一批办公日用品,所以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145210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20293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2100元,支出决算总额20293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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