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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19-000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9日
标  题: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财政核定)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上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县级各类行政审批、收费事项、政务服务公开等业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理和服务。    

3、负责规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事项的办理运转流程、环节、时限,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各种问题,对进驻各窗口延伸服务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4、负责代办窗口的日常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内外投资者向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递交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国内外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办服务。

5、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多个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联审联办工作,协调督查审批项目的审批运转情况。

6、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受理投诉;统计、通报各窗口业务办理情况。

7、负责指导、监督、考核乡(镇)、村(社区)民生服务中心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

8、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综合管理室、运行督办室、督查办公室、网络技术室等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共1个;政务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财政核定)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表

第三部分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06795.23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6795.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6845.03元、公共安全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70.6元、卫生健康支出54515.12元、住房保障支出111264.48元。  

二、关于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606795.23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92932.23元,下降50%。其中:    

人员经费1261022.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5772.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500000元,其中: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政务公开审批(06项)2019年预算安排1500000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减少52667.04元,减少3.4%。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网络维护工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云平台五级网络工程维护、电子设施维修、标准化建设、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和电子便民服务点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等等。    

三、关于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减少6000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2)公务车运行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不在发生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编制,不在发生公务车辆购置费。②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不在发生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元,减少6000元,下降54.5%,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相关制度文件,严格控制中心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次数、接待人次等等,所以预算相应减少。

四、关于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五、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3106795.23元,支出总预算3106795.23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106795.23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1606795.23元,占51.72%;项目支出1500000元,占48.28%。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等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5772.5元,比2018年预算数330624.06元增加615148.44 元,增长18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1039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9000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30000元;计划采购办公设备69件,其中:办公设备69件 ,家具用具装具类0件。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年末,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1549403元;其他资产价值2279708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1549403元;其他资产价值2279708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没有列入预算绩效评价

(五)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单位没有说明事项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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