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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黄渠桥镇黄渠桥村石磨面粉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4〕248号
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黄渠桥镇黄渠桥村石磨面粉厂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黄政发〔2024〕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渠桥镇黄渠桥村石磨面粉厂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11-640221-20-01-98474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有效盘活村闲置资源,创造更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满足黄渠桥镇域餐饮、商铺及周边群众日益增长的面粉市场需求,助推黄渠桥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黄渠桥镇黄渠桥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单层钢结构石磨面粉厂1座,建筑面积412.39㎡,建筑高度7.5m,功能布置为原料库房、碾磨制粉车间、更衣室、成品库房;配套建设室外绿化、给排水、供暖、电气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采购清粮机1组、石磨制粉机1组、普通制粉机1组等设施设备。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11月-2025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1.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15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用38.52万元,其他费用4.27万元。
资金来源: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奖补资金100万元,黄渠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资金11.94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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