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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2025年广华至前卫公路路况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5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2025年广华至前卫公路路况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5〕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5年广华至前卫公路路况安全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501-640221-18-02-30948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交通基础设施,提升道路行车安全性、舒适性和通行效率,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推动平罗县交通安全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西侧,距离G6京藏高速平罗县南北出口约1.5km。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全长10.215km,主要对广华至前卫公路 K3+778(山水大道)至 K10+215(南环路)段进行安全提升改造,改造路段长6.437km,其中:山水大道至唐徕渠段改造行车道断面宽16m(0.75m硬路肩+2×3.5m行车道+0.5m中间带+2×3.5m行车道+0.75m硬路肩),两侧人行道3m;唐徕渠至南环路段改造行车道断面宽16m,两侧为林带;原路面结构层为6cm-9cm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29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级配砂砾,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本次设计速度、平面、纵断面、横断面等指标维持旧路技术标准不变。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整体铣刨旧路油面后重铺4c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112.372km²,拆除新建花岗岩道牙12.874km,施划热熔反光标线19369.76㎡,施划热熔凸起标线302.4㎡,安装交安标识牌196块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4月-2025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06.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34.57万元,其他费用176.23万元,预备费95.54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84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166.34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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