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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城关镇太西社区提升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8号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平罗县城关镇太西社区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城政发〔2025〕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城关镇太西社区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502-640221-20-05-98535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解决太西社区颐民苑小区房屋不同程度的渗水、漏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升颐民苑小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增强搬迁群众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对平罗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太西社区颐民苑小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屋面工程和排水工程。其中:
1.屋面工程。拆除原有瓦屋面及防水层并重做屋面卷材防
水3800㎡;
2.排水工程。敷设dn4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190m,dn315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102m;安装Φ100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8座,400mm×700mm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偏沟式单箅雨水口14 座;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850㎡,面包砖路面破除及恢复20㎡;混凝土道牙破除及恢复28m,绿化破除及恢复20㎡;更换20cm×20cm瓷砖150块、20cm×40cm瓷砖102块;原有沥青路面拉毛罩面1800㎡及安装路缘石600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3月-2025年9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81.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31万元,其他费用17.6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6.94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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