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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5-0005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1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中心城区土地收储专项债券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5〕38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中心城区土地收储专项债券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38号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中心城区土地收储专项债券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5〕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中心城区土地收储专项债券项目

(项目代码:2502-640221-15-05-24204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区域产业均衡发展,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提高平罗县招商引资力度,拉动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推进平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平罗县中心城区土地收储专项债券涉及3个项目,分别为原平罗糖厂、县城老城区向阳小区、县城翰林大街东侧48-4#、48-8#、48-9#地块及翰林大街西侧金水湖畔东侧二层商住用地,总面积71.22公顷(合1068.3亩)。

1.原平罗糖厂土地储备地块。主要收储宁夏大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平罗糖厂地块,该地块位于县城28-3地块、27#地块及26#地块,总用地面积56.81公顷(合852.12亩),地块现已全部拆迁,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本次主要征收下剩54.74公顷(合821.1亩)土地,征收范围东至纬四路(拟建),西至民族大街,南至陶左公路,北至农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通过征收可置换土地面积54.74公顷,作为仓储用地储备,规划总建筑面积共计711624.9㎡,容积率≤1.3,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

2.县城老城区向阳小区土地储备地块。该地块位于县城老城区团结东路南侧,鼓楼北街东侧,东风路西侧,光辉城市花园小区北侧,项目主要内容是采取房票安置方式+货币化补偿方式对该地块土地及原有棚户区改造片区遗留未实施的57户房屋进行土地收储和房屋拆迁安置,征收土地总用地面积3.26公顷(合48.9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服用地(其中:居住用地39.2亩,商服用地9.7亩),征收拆迁各类建筑面积共计7540㎡,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通过拆迁改造可置换土地面积3.26公顷,作为商服、居住用地储备,规划总建筑面积65131㎡,容积1.0-2.0,建筑密度≤35%,建筑控制高度≤35m,建筑层数不得超过11层,绿地率≥30%。

3.县城翰林大街东侧48-4#、48-8#、48-9#地块及翰林大街西侧金水湖畔东侧二层商住土地储备地块。该地块位于县城南区翰林大街东西两侧,征收范围东至南苑小区,西至金水湖畔小区,南至田州路,北至唐徕渠、平罗县第四中学。项目主要拆除原有棚户区改造片区遗留未征收拆迁的230户,采取房票安置方式+货币化安置方式,征收土地面积13.22公顷(合198.36亩),涉及拆迁各类建筑面积共计29700㎡,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通过拆迁改造可置换土地面积13.22公顷,作为商服、居住用地储备,规划总建筑面积224762.6平方米,容积率1.7,建筑密度28%,多层住宅18m,小高层住宅≤33m,小高层住宅配置比例不得小于总户数的30%,绿地率35%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720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2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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