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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24-0003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标  题: 平罗县商务局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24〕3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商务局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商务发〔2024〕33号

局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及防灾减灾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银川市兴庆区富洋事故教训,坚决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责任,突出行业特点,确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商发〔2024〕12号)和平罗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印发平罗县防灾减灾救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平应急指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全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全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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