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53/2020-0004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放心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20〕2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放心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平商务发〔2020〕26号

        为了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加大惠民促销力度,增强居民消费信心,促进我县服务业健康发展,按照区、市商务部门工作要求和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现结合实际制定“平罗县放心消费促进月”(以下简称消费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平罗县放心消费促进月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5月20日

地点:汇融·新天地商业广场、阳光商业广场、佰德隆富民购物广场、富龙百货、新百联超平罗店等5家零售企业;金湖国际大饭店、阳光宴会中心、怡香园、怡养斋等50家餐饮门店。

        三、活动主题

春暖花开 乐享生活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平罗县人民政府

石嘴山市商务局

(二)承办单位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三)协办单位

平罗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

      (四)实施单位

平罗县电商协会

        五、主要活动

       (一)启动仪式

为了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动员效果,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面,提振消费信心,决定举办启动仪式。

1.时间:2020年4月21日上午10点

2.地点:平罗县汇融·新天地商业广场

3.内容:

        (1)搭建舞台,布置背景画面和现场宣传展架,组织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商户)、快递企业代表方阵。

        (2)邀请相关领导出席并讲话,邀请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商户)代表致辞,拉开“消费月”帷幕。

        (3)现场发放餐饮“消费券”供群众免费领取,同时刊载使用说明和使用商家名录。

       (二)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

为了进一步激发群众消费热情,带动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由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发放600万元餐饮消费券,对参与活动的餐饮企业(商户)给予最大力度的宣传支持,同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1.时间:2020年4月21日-5月20日

2.地点:各参加活动的餐饮企业(商户)

3.内容:

      (1)消费券发放类型:发放“刮刮式”消费券,刮开后面值分别为100元、50元、20元。

(2)消费券发放额度:发放总额为600万元,其中面值100元、50元的发放总额为2万元,面值20元的发放总额为598万元。

(3)消费券发放方式:设点发放,包括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县城主要居民小区、政务中心、大型企业等场所。

(4)消费券发放对象:全体在平人员(包括域外来平人员)。

(5)消费券使用场所:在参与本次活动的餐饮企业(商户)门店使用(详见消费券背面商户目录),消费满100元可抵用1张(超额消费能否叠加使用由餐饮企业及商户自行决定)。

(6)消费券有效期限:2020年4月21日-5月20日。

(7)消费券补贴方式:活动结束后,由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参与活动的餐饮企业(商户)收取的消费券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面值100元、50元的按照面值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总额为2万元;面值20元的按照回收的总券量核定每张券的补贴金额,补贴总额为8万元。

       (三)五大商场让利活动

为了进一步让利广大群众,促进零售服务业健康发展,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协调平罗县华新商场管理有限公司(汇融·新天地商业广场)、平罗县阳光商业广场、平罗县佰德隆富民购物广场、平罗县富龙百货、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平罗店等本地五家大型零售企业,发放360万元现金券,同时推出多项优惠打折促销活动。

1.平罗县汇融·新天地商业广场

(1)活动主题:60万现金券免费领

(2)活动时间:4月24日-5月5日

(3)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内发放第一批现金券,共计20万元,采取微信小程序线上抢现金券的形式,每张现金券30元,每人每天每个微信ID只能抢一张现金券,用于商场消费时抵扣。

(4)现金券使用规则:持现金券的顾客在汇融·新天地黄金珠宝专柜消费满999元可使用一张现金券,3张封顶;百货消费满200元可使用一张现金券;餐饮、儿童娱乐、时尚百货消费满60元可使用一张现金券。

(5)加钱换购活动:凡顾客在百货类消费满200元,可+10元换购提纸两提,消费满300元,可+10元换购昊帅大米一袋。

2.平罗县阳光商业广场

(1)阳光乐购超市——线上秒杀活动

每天线上5折、6折秒杀商品。

(2)阳光百货——打折优惠活动

化妆品4.1折;女装6折-8.5折;男装夏装5-8折;鞋4.8折;箱包5折;饰品3折;床品3.8折。

(3)储值卡——限时打折优惠活动

凭阳光商业广场储值卡每周二在阳光乐购超市消费享受8.8折优惠;每月25日购物,凭储值卡消费享8.5折优惠。

 3.平罗县佰德隆富民购物广场

五一大放假 购物送好礼。利用五一小长假,保证低价让利,质优价廉,把实惠让给顾客,顾客消费金额满足活动要求即赠送对应不同档次的礼品,凭购物小票到前台领取礼品。活动时间:4月30日-5月4日。

4.平罗县富龙百货

(1)活动主题:春暖花开相遇富龙 百万补贴金全面来袭

(2)补贴金额:300万

(3)补贴金领取时间:4月18日-5月10日

(4)补贴金使用时间:4月18日-6月30日

(5)补贴金领取及使用规则:

4月18日至5月10日,居民凭身份证或健康码在富龙百货可领取消费补贴500元购物卡(每个身份证限一张),直补期间凡在富龙百货任意专柜单店折后消费满150元,可使用商场消费补贴金20元;单店折后消费满300元,可使用消费补贴金40元;单店消费3750元,可使用消费补贴金500元。(黄金、眼镜、手表见店内海报)

 5.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平罗店

(1)好货“0”元购 再放9天“价”

特别策划线上0元秒杀活动,带动消费热潮,提高顾客进店率,刺激销售提升。活动时间:4月15日-4月23日。

(2)五一“放价”硬核来袭

利用五一长假前夕,策划抽奖加送券活动,带动节前销售提升,刺激顾客消费。活动时间:4月24日-5月5日。

(3)1元逛超市 爱在母亲节

强调母爱的软性宣传,突出温情主题,再利用店内1元秒杀活动,带动整体销售提升。活动时间:5月6日-5月19日。

(4)惠民生 省钱省“薪”

策划多点线上满额抽奖活动,最高赢取千元购物基金,契合宣传主题,刺激顾客复购,提升销售。活动时间:5月20日-6月2日。

        六、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了加强对本次“平罗县放心消费促进月”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广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组成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具体承担组委会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宣传工作。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活动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邀请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县文广局:协助县委宣传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活动商户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及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及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县电商协会:负责活动的策划实施工作。

组委会下设5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单位及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组

牵头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协助单位:县电商协会

职    责:负责草拟和上报“平罗县放心消费促进月”总体方案、启动仪式等各项活动的工作方案,负责草拟和上报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稿,负责组织实施启动仪式等重要活动;邀请落实市、县领导出席启动仪式;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2.宣传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协助单位:县文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电商协会

职    责:负责制定和落实宣传工作方案,联系落实新闻单位,起草新闻稿。

3.活动组

牵头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电商协会

职    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布置方案;负责物料设计和制作;负责现场接洽、协调、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活动。

4.防疫组

牵头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协助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电商协会

职    责:负责启动仪式活动现场的防疫宣传、防疫警戒线划定、方阵安全距离划定、安全人数核定、安全码检查、体温测量、应急医疗救护等工作;负责活动期间商户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5.安保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协助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电商协会

职    责:负责各项活动手续的报批;负责制定活动安全、交通、消防方案及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场所现场的安全保卫、交通组织及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处置活动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

       七、主要工作安排

       (一)宣传工作

宣传组制定宣传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整合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对“平罗县放心消费促进月”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全县人民群众关注热度。

       (二)参与企业要求

县域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商户)免费参加“平罗县放心消费促进月”,其中餐饮企业(商户)还可以免费参与消费券活动;凡参节企业(商户)均悬挂、张贴、设置由组委会统一制作的“春暖花开 乐享生活——平罗县放心消费促进月”物料;五大商场应及时将各自促销活动方案提供给组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各企业(商户)应配合组委会办公室统计上报营业数据。

       (三)安全保障

参与企业(商户)必须按照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合法经营,加强自律,规范促销。不组织容易造成人群高度聚集、人身财产伤害损失、消费环境秩序混乱及以特价名义开展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时限量购物活动,消除防疫风险和安全隐患;制定促销活动安全保卫预案、交通疏导预案、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八、工作步骤

(一)4月14日:召开方案讨论会,征求企业意见,策划并完善活动总体方案;

(二)4月15日:搭建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三)4月16日:全面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四)4月21日:举办启动仪式。

(五)4月21日-5月20日:持续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六)5月31日前:开展活动总结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