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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4-0003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标  题: 平罗县水务局关于印发《平罗县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24〕31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水务局关于印发《平罗县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平水发〔2024〕31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夯实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六项机制”),根据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手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宁水安监发〔2024〕3号)文件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积极在全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全县水利系统开展“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制订实施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分年度组织实施,2026年底实现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风险查找机制,提升风险发现能力。

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河湖防汛室、建管中心、灌溉中心等科室)围绕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作业环境缺陷四个方面,通过危险源辨识,找准、找全危险源,建立危险源台账,并动态更新危险源信息,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填报危险源信息。

县水务局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信息审核,按照《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要求,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逐级上报。

(二)健全风险研判机制,提升科学评价能力。

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查找出的危险源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危险源风险等级,实时动态调整,建立危险源风险监管清单,明确监管责任和管控措施。

务局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危险源监管清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价。

(三)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高效应对能力。

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源强化监测监控,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要建立健全监测巡视检查制度,做好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运行维护和检测校验等,实现风险人工、自动监测“双保险”,做到早预警、早处置。

务局结合实际,确定预警信息发布的具体范围、条件和对象,对未有效管控的风险要按照属地原则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工作。预警解除后,要认真查找总结管控体系和管控措施可能存在的漏洞不足,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四)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精准防控能力。

局属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风险源头控制,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根据实际评估防范措施并不断完善。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填报隐患信息。积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县水务局加强防范措施监管,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风险源头控制,严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严格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行为的查处,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五)健全风险处置机制,提升风险化解能力。

局属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要做到“一源一案”。要组建或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加强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后,快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县水务局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不断完善,监督组建或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加强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和科学救援能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后,及时组织应急响应,科学组织施救,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六)健全风险责任机制,提升管控履职能力。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建立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县水务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监督指导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管控工作,要定期开展监管人员风险管控业务培训,实行风险等级差异化动态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严格责任追究。

三、机构设置

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人饮安监水政执法室,姚占川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灌溉中心、河湖防汛管理室、建管中心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完成本单位“六项机制”建设工作

、计划安排

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按照 2024-2026年三年分年度全面推进实施。2024年参照水利厅制定评价标准,确定年度创建单位,指导创建单位完成“六项机制”建设;2025、2026年,按照年度创建计划,全面推进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六项机制”建设。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评价标准。依据水利厅制定的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评价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本质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确定年度创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达标的单位为基础,结合我局水利工程特点,计划灌溉管理中心为2024年度“六项机制”建设完成单位,河湖防汛室为2025年度“六项机制”建设完成单位,建管中心为2026年度“六项机制”建设完成单位。

(三)分年度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标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手册、评价标准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

(四)开展帮扶指导。县水务局积极联系协调专家技术团队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宣讲培训,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对各单位“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帮扶指导。

(五)自评总结与评审。年度创建单位对标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单位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总结,向主管部门报送自评报告。县水务局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六项机制”创建情况进行评审。

(六)持续改进与提升。各单位对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不断完善本单位“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 1 1月15日前向水务部门报送“六项机制”建设工作报告。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内明确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创建单位、完成时限等,扎实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分级负责,组织全员参与,在资金、人力上充分支持,确保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工作宣传。要利用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同时充分运用“安全监管+信息化”,填报危险源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信息。

(四)强化激励考核。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单位考核、评先选优等活动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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