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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水务局关于3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相关规定,平罗县河东地区(石嘴山黄河水厂)供水一期工程、宁夏廷远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脱硝活性焦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等38个生产建设项目由生产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作出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经我局审核,该3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材料符合格式规定和相关要求,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投诉,我局接受报备,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952-6613530 周凡凡
附件:3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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