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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3-0128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标  题: 平罗县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第六期通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第六期通报

按照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县河长办督导检查暗访情况,现就全县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5月份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河湖水质目标达标情况

根据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宁夏水环境监测中心反馈的监测数据统计,2023年平罗县境内重点河湖4月份水质情况:

(一)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平罗黄河大桥监测断面2023年水质目标Ⅱ类,实际监测4月份水质为Ⅱ类达标。

2.沙湖2023年水质目标Ⅳ类,实际监测4月份水质为Ⅲ类达标。

3.都思兔河(入黄口)2023年水质目标Ⅴ类,实际监测4月份水质为Ⅳ类(剔本底Ⅳ类)达标;都思兔河(宁蒙交界)2023年水质目标Ⅳ类,实际监测4月份水质为劣Ⅴ类未达标。

(二)自治区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第三排水沟2023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实际监测4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2.第四排水沟2023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实际监测4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3.第五排水沟上游段2023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实际监测4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平惠交接断面2023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实际监测4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4.三二支沟2023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实际监测4月份水质为Ⅴ类未达标。

二、全县5月份县、乡、村三级河湖长河湖巡查情况

(一)全县总体巡河情况。

根据宁夏河湖长信息管理平台巡河工单统计,2023年5月份县、乡、村三级河长共计应巡河724次,有效巡河881次,巡河率为121.7%。

(二)各级河湖长总体巡河情况。

1.县级河湖长5月份巡河情况:县级河长应巡河12次,实际有效巡河12次,巡河率100.0%。

2.乡级河湖长5月份巡河情况:应巡河172次,实际有效巡河201次,巡河率116.9%。

3.村级河湖长5月份巡河情况:应巡河540次,实际有效巡河668次,巡河率123.7%;只有崇岗镇未完成100%的巡任务,巡河率为96.3%。

(三)县、乡、村河湖长具体巡河情况。

5月份县级河湖长12人全部完成巡河任务。

5月份乡级河湖长86人,未100%完成巡河任务的有:姚伏镇:张一驰,副镇长,巡河周城支沟,巡河率50.0%,姚东升,副镇长,巡河第四排水沟,巡河率50.0%;通伏乡:杜家伟,副乡长,巡河五一支沟,巡河率0.0%;崇岗镇:郑伟,镇党委副书记,巡河倒虹洞退水沟,巡河率50.0%。

5月份村级河湖长159人,未100%完成巡河任务的有:通伏乡:虎玉洋,巡河一支沟通城村段,巡河率33.3%,马维忠,巡河团结退水沟,巡河率0.0%;灵沙乡:胜利村,王金虎,巡河五三支沟灵沙段,巡河率66.7%,东润村,马希军,巡河东润中心沟、新东支沟,巡河率0.0%;崇岗镇:下庙村,徐洪宝,巡河大水沟,巡河率66.7%。

三、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及“清四乱”巡查暗访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情况

(一)水利部遥感图斑核查情况。

按照水利厅4月1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和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照水利部遥感图斑清单认真进行梳理,涉及平罗县领域的河湖遥感图斑共计96个,按照沟道类别分为县乡两级河湖核查清单,截至目前完成了96个图斑的现场核查,完成96个图斑复核相关资料信息系统上传,省级审核通过96个;水利部信息平台反馈需补充资料的图斑台账73个,完成现场复核及信息系统上传73个,省级审核通过73个。

(二)“清四乱”巡查暗访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情况。

1.区河长办暗访河湖“四乱”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自治区2023年第一季度暗访发现问题1件,正在办理。

2.自查四乱问题推进落实情况:截至目前自查四乱问题2件,整改销号2件。

3.水环境安全巡查常态化开展情况:为保障水域安全,对黄河、三、四、五排沿线高压线附近、河道内钓鱼人员进行了劝离;对河湖水域低洼地带开展安全巡防。

四、暗访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河长办按照河湖管理暗访巡查工作机制,不定期对全县重点河湖水域水环境水安全开展暗访巡查,5月份共发现存在河湖长履职尽责不实、虚假整改等问题。一是河湖长履职尽责不实方面:1.渠口五排交济段左岸长期被占用成草场及、农户房屋施工占用河岸,不整改,河道环境脏乱差;2.黄河左岸通伏乡马场5队有农户在黄河河槽内种植水稻。3.五排黄渠桥渠中段多处在河道内乱搭乱拉渔网,影响行洪安全,督查要求拆除后又重新搭建,历年多次督促整治无效果;4.高仁乡对黄河右岸高仁上八顷段小淌口抽水泵站督办拆除整改不彻底,到目前该泵站继续非法从黄河抽水;5.灵沙乡李少兵抽水站引水渠上游段(东侧)约40米处,有村民私建简易抽水泵站非法取水,县河长办督查要求清理整治,到目前,任然没有进行整改清理。

二是占用黄河河道、挤占河道、河道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督查整改方面:共发现4件(处),下发督办函3件,已办结3件,督办单5件,已办结4件,1件正在办理。

五、黄河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推进情况

县人民政府于2月初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黄河平罗段河道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沿河七个乡镇切实做好黄河河道及滩地管理工作,沿河乡镇通过各种方式给农户宣传讲解。但县河长办暗访巡查过程中,仍然发现通伏乡有农户在河槽内种植水稻,乡级河长长没有认真落实县人民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黄河平罗段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河长职责,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议通伏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辖区河道保护,确保黄河平罗段生态安全。

附件:1.平罗县重点河湖水质情况统计表(附表1)

     2.5月份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情况统计表(附表2、2-1、2-2)

     3.督办单统计表(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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