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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伏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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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明确、落实我乡责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运行,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发展水安全,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户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乡主要河道、支干沟。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美、岸绿、景优”的目标。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实施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推进,乡党委书记刘逵同志任通伏乡乡级总河长,政府副乡长叶立国担任乡河长办主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按照河道性质划分,由乡领导担任乡级河道河长,实行“一对一”结对管理,对联系挂钩的河道治理负总责;沿河沟村为责任主体,村书记、主任担任本辖区内河道的河沟段长,协助河长做好河道整治工作。
2.河长职责。乡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河道流经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各联系部门要协助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之间的沟通,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相互支持和配合,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水利站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年底工作考核。河长段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河长对所联村河道负总责,河长段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平罗县通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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