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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统计局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自治区统计局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是:
1、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统计调查和统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民经济生产总值。
3、组织实施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二、单位基本情况
统计局隶属发改局挂牌单位,行政编制15名,设副局长1人,所属统计普查中心事业编制7人。目前实有22人,其中:在职16名,女职工9人,政府聘用人员6名。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统计局2017年收入总预算3,461,379.51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91546.19元,增长9.2%。增长主要原因:2017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正式开始,专项普查经费增加。
2017年支出总预算3,461,379.51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91546.19元,增长9.2%。增长主要原因:2017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正式开始,专项普查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3,461,379.51元,其中:经费拨款3,461,379.51元,纳入预算管理3,461,379.51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统计局财政拨款预算3,461,379.51元,其中行政运行2056515.75元,占全年预算的59.4%;住房保障支出204863.76元,占全年预算的5.9%;专项统计业务费支出1200000元,占全年预算的34.7%。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32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9000元,交通费60000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15700元,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计划采购48台(件),其中:办公设备38台,家具 10件
本年度使用采购资金2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200000元。
平罗县统计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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