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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2/2024-0012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头闸镇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标  题: 平罗县头闸镇关于印发2024年《头闸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头政发〔2024〕28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头闸镇关于印发2024年《头闸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头政发〔2024〕28号


各村(居)、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驻镇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将《头闸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头闸镇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溃堤(坝)、公路基础设施塌方、河道堵塞、危房倒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居)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镇(村)长负责制。镇属各站所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任副总指挥,综合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渠口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治中心、司法所、财经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武装部、头闸中心卫生院、村(居)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县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应急管理办公室: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调配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器材等参加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部分行业领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灾情的统计、核实与上报等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并做好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全力配合镇应急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协调联系用水大协会做好调水补水工作,并及时协调防汛抗旱设施设备的调配、协调工作,确保随掉随开;负责防汛抗旱、重点水利等设施的除险加固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调拨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负责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利工程的修复;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3.综合办公室:

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水、旱情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防汛抗旱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区域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及安置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和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全镇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

5.经济发展办公室:

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保障抗旱电力的供应;参与镇级抢险救援资金的筹措协调工作,确保恢复生产的救灾资金落实到位;负责协调抗旱救灾工程用地和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勘测等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受灾区房建等工程建设工作。

6.财经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汛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7.综治中心:

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避免因水、旱等灾害引发的纠纷蔓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

8.司法所:

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9.畜牧兽医工作站:

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武装部:

负责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抗旱救灾及其他重大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配合做好灾时人口转移和疏散工作。

11.渠口派出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维护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2.头闸中心卫生院:

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汛办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3.村(居)委会:

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分别对应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四级预警。

本预案水旱灾害分级指标主要考虑以下九种类型灾害:人口伤亡、洪涝受灾人口、城乡饮水困难人口、城市干旱缺水、农作物受灾、黄河洪水、山洪、水库垮坝和堤防溃决、直接经济损失,

按照辖区内水雨情及实际情况,将本预案水旱灾害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预警:汛期黄河水位快速上涨,堤防、穿堤建筑物由于发生重大险情和遭遇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河道管理范围内及沿河乡镇临河村庄被淹,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重要电力、交通、水利设施安全受损。二级预警:汛期黄河水位快速上涨,堤防临水,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受损及危及沿河村庄安全全。三级预警:汛期黄河水位持续上涨,河滩地被淹,河岸堤坝坍塌,但不危及人命生命财产安全。四级预警:汛期黄河水位上涨造成河岸塌岸,河水倒灌,滞洪区内部分滩地被淹。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汛抗旱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武装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中心、武装部、渠口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人员撤离。在洪水即将突破滨河大道时,组织邵家桥村、立新村、红岗村村民撤离至头闸中心小学、头闸集市和翰林文化广场。同时派出防汛巡查组,对洪水漫延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

(三)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中心、渠口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应急资金保障。镇财经服务中心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五)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畜牧兽医工作站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六)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七)灾情核查。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八)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成立1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头闸镇防汛抗旱抢险领导小组通讯录

2.头闸镇各村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负责人通讯录

3.头闸镇各村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志愿机械队

4.头闸镇防汛群众转移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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