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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9/2024-00086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标  题: 平罗县公立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文字号: 平卫函发[2024]62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公立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平卫函发[2024]62号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培养,满足医院工作人员需要,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定,现就平罗县公立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平罗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头闸镇中心卫生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纳入县人民医院备案制管理)1名,平罗县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14名,平罗县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15名,平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临聘人员4名,头闸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临聘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平罗县公立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见附件岗位计划一览表)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平罗县公立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6.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仍在记录期的;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9.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1.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2.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3.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2024年7月5日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pingluo.gov.cn/)、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平罗卫生健康)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资料至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平罗县公共卫生大楼9楼)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日期内将《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建立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plxwsjkjt@163.com,应聘者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报名资料: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的书面承诺材料。

(三)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审核结果确认。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审核单位和审核者责任。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pingluo.gov.cn/)、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平罗卫生健康)和线下公示5个工作日。

(五)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按规定程序研究并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2天通知合格人员。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以招聘单位发布笔试公告为准)。笔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笔试资格。

3.确定拟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确认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关医院公示3个工作日。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者,免笔试

(七)面试

1.面试公告将提前5日通过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pingluo.gov.cn/)、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平罗卫生健康)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命题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命题坚持“专业相关、适度适量、便于评分和严格保密”的原则,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3.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采取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如应聘人数较多,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pingluo.gov.cn/)、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平罗卫生健康)发布。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九)体检

1.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地点及费用: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

)考察

1.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相关医院负责实施考察,卫生健康局全程监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

3.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及精神因素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

十一)公示与聘用

1.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pingluo.gov.cn/)、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平罗卫生健康)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平罗县委编办和平罗县人社局备案(县医院、中医院)并在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头闸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在本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医院办理招录人员聘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凡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二)加强场外监督。设立场外监督员,监督场外考生和工作人员。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询问试题和离开候考室,去卫生间必须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如发现携带(未事先交给保管员统一保管)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严格落实时间规定。考试现场抽签结束后仍未报到的考生即视同弃权,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考场全部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要将通讯工具交由保管员统一保管,确因工作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必须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使用,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因有关工作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医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七、其他

凡涉及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2-6666186

0952-6666008

附件:1.《平罗县公立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平罗县公立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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