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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23-0086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标  题: 平罗县陶乐吉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4·03”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陶乐吉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4·03”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治区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宁安办〔2021〕107号)、石嘴山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市安办发〔2021〕10号)要求,特成立平罗县陶乐吉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4·03”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志强

副组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柯茂华

   员: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丁昌、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副科长赵昊、平罗县工信局主任科员王军、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危化科科长曹佳福。

2023年4月2日下午,事故评估小组对平罗县陶乐吉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4·03”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判,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8号);

2.《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宁安办〔2021〕107号)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平罗县陶乐吉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4·03”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该起事故充分暴露永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诸多短板,承包商吉兴工程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不规范,两家公司要深刻汲取“4·03” 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并采取以下防范措施进行整改:

(一)永泰能源公司防范和整改措施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学习贯彻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重要举措”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深度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员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职责分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打破本企业内安全监管交叉模式,添补安全监管缺位和空挡,强化考核考评机制,推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2022年安全生产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为动力,围绕安全监管弱项短板,结合企业运行特点风险,全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注重实学实测,杜绝“走过场”假培训行为,规范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4.开展生产全过程安全风险辨识。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主要防范措施规定,扎实开展安全管理、生产设备、工艺过程、作业岗位等风险因素辨识,制定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严格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如实公示告知安全风险,提高员工认知风险和管控风险能力,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5.狠抓承包单位施工安全管理。严格审核承包单位施工资质文件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加强承包单位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督促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范安全作业票管理,紧盯“一根绳”的安全问题,加大承包单位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加强高空、动火、吊装等危险作业管控,定期开展施工过程安全检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吉兴工程公司防范和整改措施

1.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作为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结合承包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可行的施工作业方案,根据施工进度开展阶段性、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2.强化证照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加强危险作业票证管理,严格审核临时雇用人员特种作业资格,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安全员、监护人擅离职守行为。

3.强化现场管理,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分析研判事故风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要注重安全氛围营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时刻警醒施工人员牢记安全,做到标准化施工、规范化作业。

(三)重点评估内容:一是企业是否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学习贯彻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重要举措”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深度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是否组织全员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职责分工,是否开展考核考评机制,推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三是围绕安全监管弱项短板,结合企业运行特点风险,是否对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注重实学实测,杜绝“走过场”假培训行为,是否规范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情况;四是开展安全管理、生产设备、工艺过程、作业岗位等风险因素辨识情况,制定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严格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如实公示告知安全风险情况;五是对承包单位施工资质文件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核情况,对承包单位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情况;五是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及企业内部处理处罚情况。

三、评估工作过程

(一)评估时间:2023年4月2日下午

(二)评估方式: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实行现场评估工作方式,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四个步骤进行。

1.资料审查: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对事故涉及企业提交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进行审查。

2.座谈问询:听取相关企业内部关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并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公司关于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

3.查阅文件:对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记录)、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人事档案等进行核实。

4.实地检查:根据需要对涉事企业厂区、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区域实地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评估意见:一是2022年4月5日,宁夏滨河永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事故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培训记录中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讲解,并对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进行了培训,共计63人参加培训;2023年4月1日,组织员工对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学习,并对2022年4月3日发生的事故开展回头培训,共计58人参加培训。二是2022年4月12日,公司组织对公司员工开展了危险源辨识、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重要举措”和消防器材使用和维护主题培训,共计70人参加培训;2022年7月1日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培训,共计55人参加培训;2022年4月4日组织开展了对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培训会议,共计48人参加培训。三是企业组织人员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防范与整改措施。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评估意见:一是2022年9月18日对《宁夏滨河永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评审修订,主要负责人已签字发布;二是2022年12月28日制定了《宁夏滨河永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度中规定每年年底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三是2022年12月27日对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评估意见:一是制定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仪式共计46人参加,活动方案分为三个阶段,活动方案中制定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消防演练和知识竞赛等内容,未提供组织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记录。二是建立了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履历卡,对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情况进行了登记。

4.开展生产全过程安全风险辨识情况。

评估意见:一是组织开展了安全管理、生产设备、工艺过程、作业岗位等风险因素辨识,并制定了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未将风险因素和管控措施张贴在生产现场。二是2023年3月16日组织开展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培训,对危险源辨识要求、内容等进行了培训,同时培训内容中注明了风险控制内容。

5.承包单位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评估意见一是重新对施工单位资质文件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核,督促承包商制定了施工方案,2022年4月28日与施工方签订了安全环保协议,明确了双方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对承包商施工人员培训,对高空、动火、吊装等危险作业管控内容进行了培训。三是定期对承包商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对查出问题交办施工单位,对违章行为进行了处罚。

6.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评估意见:一是宁夏滨河永泰能源有限公司、平罗县陶乐吉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二是公司对承包商平罗县陶乐吉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滨河永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生产厂长李璐、安环部负责人韩应乾、安全员郭胜勇等人进行了考核处罚。

7.事故结案情况。

评估意见:该起事故涉案单位和人员行政处罚法款2021年7月8日收缴入库,于2022年11月10日结案归档。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该公司针对4·03事故,公司已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对事故开展了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开展了岗位风险因素辨识,对员工进行了培训,提高员工管控风险能力,同时加强了承包商日常安全管理。

综上所述,经评估组成员评估后讨论一致认为,事故企业在事故发生后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逐项进行梳理整改,事故相关方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完毕,基本做到了落实到位、整改到位。评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评估组当场予以反馈,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在本次评估中宁夏滨河永泰化学有限公司在对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时未提供扣分依据,新入职员工三级教育档案培训日期登记存在错误、未提供组织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记录、未将风险因素和管控措施张贴在生产现场等问题。  

宁夏滨河永泰化学有限公司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牢安全教育培训,深入进行隐患排查,加强风险因素辨识,加强承包商管理,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平罗县陶乐吉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4·03” 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评估组

2023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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