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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24-0006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标  题: 平罗县恒云砼业有限公司“6·21”触电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文字号: 平应急发〔2024〕4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恒云砼业有限公司“6·21”触电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平应急发〔2024〕44号

2023年6月21日上午8时40分许,位于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的平罗县恒云砼业有限公司水泵房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2023年8月24日,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平罗县恒云砼业有限公司“6·21”触电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安办〔2021〕107号)要求,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总结《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以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平罗县恒云砼业有限公司“6.2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为主,不再报请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

  长:杨静  事故调查组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鹏  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员:张新明  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一室科长

        王    县工信局安监科科长

        李长吉  园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工贸科科长

        王振仟  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一室副科长

        马    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一室工作人员

(二)实地开展评估。2024年612日,事故评估工作组成员赴平罗县恒云砼业有限公司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和生产负责人等召开现场评估工作会议,听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采取座谈问询、调阅文件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和集体讨论意见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事故企业能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处理决定,应急局分别给予平罗县恒云砼业有限公司50万元罚款董事长宋小华46800罚款总经理蔡铁成21600罚款、安全员宋小伟15000罚款安全员蔡云龙12000罚款均已于2023年922日缴纳完毕。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4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事故企业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事故企业对公司架构进行了重新梳理,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各部门、环节安全负责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新编制了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保障生产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增强了安全生产的主观能动性。

(二)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风险。事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县重点工贸及同类型企业召开事故教育警示会,以事故为警示,以事故为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发生。事故企业聘请专业电工对触电发生地、配电室、触电易发地等进行了全方位排查整改,对设备布局、线路敷设、人员管理、警示标识等进行了规范,不断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三)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取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制定了202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行业特点,对从业人员开展了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防范风险的能力。

(四)全面开展生产工序安全风险辨识。根据企业隐患排查制度,制定了2024年度隐患排查方案,对料场、输料系统、搅拌楼、配电室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了辨识,在车间关键部位设置警示提示标识和安全风险告知牌,提高企业认知风险和管控风险能力主要负责人定期带队检查,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平罗县恒云砼业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行业标杆企业及监管部门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较差。恒云砼业公司作为2021年搬迁入园的小型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各项安全设施不完善,作为传统混凝土制造行业,自认为安全风险小,注重经济效益,轻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投入较少,加之建筑行业大环境下行,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诸多不稳定因素。

(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不足。恒云砼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一知半解,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度低,“不会管”情况突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管理凭经验的多,讲方法的少,对各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掌握,缺少安全生产“明白人”。

(三)重视触电防范忽视其他安全。触电事故发生后,公司自上而下围绕防触电开展相关防范工作,忽视了企业作为混凝土制造、运输公司,管辖车辆多的本质,缺少对司机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车辆伤害的系列演练和培训,没有系统安全思维,举一反三能力不足,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

六、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恒云砼业要严格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项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履行好法定的安全职责,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运用系统思维进行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提升。

(二)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恒云砼业要以工贸企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制定本企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逐条、逐项完成,切实推动企业老旧设备提标改造,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硬件建设,增强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逐步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恒云砼业要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尤其是新入职员工、司机等重点人群,必要时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指导服务,以培训为抓手,以演练为着力点,逐步改变员工轻视安全的思想意识,补齐软件短板,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附件:1.问题清单、工作建议清单

2.平罗县恒云砼业有限公司“6·21”触电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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