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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4-001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标  题: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贺兰山东麓大水沟水源涵养林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贺兰山东麓平罗段东至110国道,南至贺兰县交界,西至贺兰山东坡脚下,北至姚汝路,南北长16公里,东西宽1-3公里,总面积约5.1万亩,需治理面积3万亩。为有效恢复项目区植被类型单一,覆盖度较低,水资源供给能力弱,生态绿化用水难以保障等问题。我局积极争取土地跨省交易指标资金1.08亿元及申报落实中央及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2000万元。一是实施大水沟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投资3700万元,土方工程2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260万平方米、造林5500亩。目前,已完成全部土方和灌溉工程,进入养护期,累计完成投资3000万元。二是实施国道110(平罗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投资4180万元,采取“旧房置换、复垦造林”等模式,实施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灌溉工程、拆旧复垦等工程,规划生态修复面积2200亩,目前已完成土方和灌溉工程,完成整体工程量70%,绿化面积500亩;三是实施大水沟水源涵养供水工程,项目概算投资2630万元。新建蓄水容积6万m³蓄水池1座,维修改造蓄水容积20万m³ 蓄水池1座,新建扬水泵站2座,配置供水设备等。目前完成新建6万方蓄水池一座,一级、二级扬水泵站建设各一座,改造维修20万方蓄水池一座;四是实施老湾生态林项目,项目概算投资375万元,通过绿化工程、种植土换填工程、灌溉工程,建设贺兰山老湾生态林300亩,目前已完成审批立项,待秋季实施。

通过围绕打造贺兰山东麓(平罗段)生态郊野公园的目标定位,实现“三年见成效、三十年披绿装”的目标任务。统筹防风固沙、水源涵养、封山育林育草、已治理矿区生态巩固提升等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全面提升贺兰山生态屏障功能,促进各类生态系统、生物基因库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推动生态修复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有效确保贺兰山东麓高质量发展。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0952-609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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