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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复函
平自然资发〔2024〕219号
杨会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贺兰山东麓(平罗段)水源涵养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贺兰山东麓平罗段东至110国道,南至贺兰县交界,西至贺兰山东坡脚下,北至姚汝路,南北长16公里,东西宽1-3公里,总面积约5.1万亩,需治理面积3万亩。为有效恢复项目区植被类型单一,覆盖度较低,水资源供给能力弱,生态绿化用水难以保障等问题。我局积极争取土地跨省交易指标资金1.08亿元及申报落实中央及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2000万元。一是实施大水沟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投资3700万元,土方工程2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260万平方米、造林5500亩。目前,已完成全部土方和灌溉工程,进入养护期,累计完成投资3000万元。二是实施国道110(平罗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投资4180万元,采取“旧房置换、复垦造林”等模式,实施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灌溉工程、拆旧复垦等工程,规划生态修复面积2200亩,目前已完成土方和灌溉工程,完成整体工程量70%,绿化面积500亩;三是实施大水沟水源涵养供水工程,项目概算投资2630万元。新建蓄水容积6万m³蓄水池1座,维修改造蓄水容积20万m³ 蓄水池1座,新建扬水泵站2座,配置供水设备等。目前完成新建6万方蓄水池一座,一级、二级扬水泵站建设各一座,改造维修20万方蓄水池一座;四是实施老湾生态林项目,项目概算投资375万元,通过绿化工程、种植土换填工程、灌溉工程,建设贺兰山老湾生态林300亩,目前已完成审批立项,待秋季实施。
通过围绕打造贺兰山东麓(平罗段)生态郊野公园的目标定位,实现“三年见成效、三十年披绿装”的目标任务。统筹防风固沙、水源涵养、封山育林育草、已治理矿区生态巩固提升等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全面提升贺兰山生态屏障功能,促进各类生态系统、生物基因库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推动生态修复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有效确保贺兰山东麓高质量发展。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0952-609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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