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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4-0019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标  题: 【意见征集】关于《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退化湿地修复)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意见征集】关于《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退化湿地修复)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助力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按照石嘴山市批复的总体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境内镇朔湖、沙湖和天河湾重要湿地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退化湿地修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宝贵修改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6日报送至平罗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室。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联系人:沈海国       联系电话:0952-6095508

通讯地址:平罗县西区宝丰路368号(请在信封上标注意见建议”字样)

邮箱:plgt2010@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意见建议”字样)

传真:0952-6095185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退化湿地

修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助力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宁夏石嘴山市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上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林业草原局进行了审核批准。按照国家备案批准的实施方案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结合我县境内镇朔湖、沙湖和天河湾重要湿地实际情况,规划实施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退化湿地修复)项目。

二、工程任务

在详细调查和掌握项目实施区域自然地理条件以及项目区地形地貌、植被、土壤和水资源条件的前提下,依据沙湖、天河湾、镇朔湖重要湿地的环境现状、资源分布、功能分区、存在问题、前期湿地保护和恢复成效,结合区、市、县对湿地保护修复要求,充分利用重要湿地及周边的自然资源和景观资源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工程设计。通过项目实施,对自然湿地进行保护修复,逐步恢复良性循环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湿地资源,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退化湿地修复)涉及镇朔湖、沙湖和天河湾重要湿地,退化湿地修复总面积4.80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线维护21.65km,水系连通2211.55亩,陆生植被恢复155.94亩,水生植被恢复469.48亩,陆生植被抚育管护1176.34亩,水生动物恢复及生态补水。

(一)镇朔湖重要湿地:主要实施水系连通662.25亩。

(二)沙湖重要湿地:主要实施岸线维护5.82km,水系连通369.78亩,陆生植被种植41.54亩,水生植被种植153.82亩,水生动物恢复及生态补水。

(三)天河湾重要湿地:主要实施岸线维护15.83km(其中:南区2.25km,北区13.58km),水系连通269.78亩(其中:水系疏浚清淤1104.56亩,水系扩挖174.96亩),陆生植被种植1144.4亩,水生植被种植315.66亩(其中:南区244.72亩,北区70.94亩),陆生植被抚育管护1176.34亩。

、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年,即:202412月~202512月。

养护管理期1年,即:202512月~202612

(一)准备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进行现场调查、测量,完成项目设计、立项报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完成水系连通、岸线维护、陆生植被种植、水生植被种植、水生动物恢复、陆生植被抚育管护工程。

(三)管护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12月)做好苗木后期养护管护工作。

、工程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3798.52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3419.45万元,其他费用268.43万元,预备费110.6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3060.11万元,资金已下达;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82.35万元,资金已下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56.06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确保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退化湿地修复)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审批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监督实施、国家专项资金的落实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落实责任分工

发改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工程招投标工作,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审批局负责项目审查、审批立项工作财政局负责国家专项投资部分以外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水务局负责河湖管理与保护,统筹协调湿地区域内水资源平衡,维护湿地生态用水需求工作;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确保工程如期建设完工。

(三)严格工程质量管理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时建成投入运行,工程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四制”管理,落实质量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及参建单位对所建工程进行全面初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由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共同进行联合竣工验收。

(四)加强工程资金管理

工程建设资金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户储存的要求,积极推行项目资金公式制,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工程资金足额到位,合理使用。

七、工程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增加区域植被覆盖度,增强区域生态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等能力,增加湿地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以及在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美化环境、提供旅游资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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