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7/2022-000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标  题: 【征地组织实施】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关第九小学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征地组织实施】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关第九小学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平罗县城关第九小学项目用地,于2022228日经平罗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平政复202210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小学及幼儿园用地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前进村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城关1个镇1个村的土地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93.34亩。其中水浇80.9亩,农村道路:6.52亩,沟渠:4.78亩,宅基地1.11亩,集体建设用地0.03亩。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315日至2022415日。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地点:平罗县城西区宝丰路368号

联系人员:王志军

联系电话:6095455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