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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组织实施】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关第九小学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平罗县城关第九小学项目用地,于2022年2月28日经平罗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平政复〔2022〕10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小学及幼儿园用地。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前进村。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城关镇1个镇1个村的土地。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93.34亩。其中水浇80.9亩,农村道路:6.52亩,沟渠:4.78亩,宅基地1.11亩,集体建设用地0.03亩。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地点:平罗县城西区宝丰路368号
联系人员:王志军
联系电话:6095455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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