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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4-0009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标  题: 【批前工作】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征地批复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前工作】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征地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自然资发〔202442)收悉。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是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该工程已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在我县境内主要涉及泄洪沟治理3条,排洪沟2条,镇朔湖拦洪库和西大滩滞洪区各1座,调洪池2座,需征收崇岗镇常青村、下庙村集体土地130.52亩。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征地工作实施方案》(自然资发〔202442)。

望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4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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