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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壮大林下经济实现兴林富民
集体林是提升碳汇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2023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对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平罗县抢抓新形势新要求新机遇,进一步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强化政策资金扶持,推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扶持壮大经济林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下经济示范点建设。全县现有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面积为2.87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17.1%,林下经济总产值2814.5万元,农民来自林下经济年人均收入208.3元,全县从事林下经济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专业大户有16家,获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个。
平罗县瑞祺高荣农林专业合作社按照“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发展思路,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前提,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空间,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富民,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种植冬枣、果树等经果林500亩,发展林下瓜菜、中药材、食用菌,林下养殖鸡鸭鹅等,于2023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贷款100万元发展林下经济,获得林业贷款贴息2.5万元。企业长期聘用固定员工36人,临时工人80人,全部为当地村民及移民,带动农户103户,增加农民人均收入5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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