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平罗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平罗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分工方案》的通知
平环发〔2012〕164号
各队站室: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54号)、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石嘴山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石环通字〔2012〕84号)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局内职责分工,制订了《平罗县环保局重金属污染防治分工方案》,现印发你们,望各站队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平罗县环保局重金属污染防治分工方案
2、平罗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
平罗县环保局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科室 |
配合科室 |
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
对列入淘汰取缔范围的重金属企业,加快淘汰取缔力度。 |
监察大队 |
监测站 监督管理室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台账,落实重金属企业 “环评”、“三同时”、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 |
监督管理室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未经环评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要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停止建设和生产的项目,要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监察大队 |
监督管理室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
禁止审批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
监督管理室 |
| |
三、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经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开展绩效考核并予以通报;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责令整改或处罚。 |
监督管理室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四、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 |
按重金属污染防治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
监察大队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五、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 |
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重点项目,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2012年底前实现重金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监察大队 |
监督管理室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加快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步伐,严格对现有氯化汞触媒项目按规划要求实施环境管理。 |
监察大队 |
监督管理室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
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
现有重金属排放企业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开展重金属企业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 |
监察大队 |
监测站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加强对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贮存、转运、处置等监督监管,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坚决取缔违法从事危险废物利用的经营活动。 |
监察大队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
对全县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摸清情况,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和档案。 |
监察大队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
七、规范企业环境管理 |
规范涉重金属生产和物料堆放场、废渣场、排污口的管理,指导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和物资,定期培训和演练。 |
监察大队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2012年底前全面建立完善的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和数据库。 |
监察大队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
八、加强重金属污染风险防范 |
建立应急防范机制,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
监察大队 监测站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九、加强重金属企业监测 |
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要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保存监测数据,建立重金属排放档案,每月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
监察大队 监测站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对重金属排放车间、排污口及厂界无组织,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企业周围环境的监督性监测。 |
监测站 监察大队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
2013年底前所有重金属排放企业,应当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监察大队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
十、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
制订重点防控区特征重金属污染物监测方案,确定重点监控断面和监测点位,研究加大监测频次的可行性和相应的监测计划。 |
监测站 |
|
十一、建立重金属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
定期编制重金属监督性监测报告,向局机关和县政府上报。 |
监测站 |
|
十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
各科室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将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到监察大队,参加市局例会。 |
监察大队 |
监测站 监督管理室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十三、加强宣传教育 |
编写重金属污染危害宣传材料,利用报刊、媒体进行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受理“12369”举报。 |
党政办公室 |
平罗园区环境监察中队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 |
十四、政府建立财政投入机制 |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对我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重点项目的支持。 |
生态室 |
党政办公室 监察大队 |
附件2
平罗县环保局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 忠 县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张晓利 县环保局主任科员
成 员:赵生瑞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
范 敏 县环保局党政办公室主任
马学云 县环保局监测站站长
田春梅 县环保局监督管理室主任
达江峰 县环保局生态室主任
金建华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副队长
展新平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队
魏建国 平罗工业园区环境监察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赵生瑞兼任办公室主任,金建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治科室联合行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
(三)组织开展并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专项行动;
(四)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涉重金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