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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16-4878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标  题: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事项办理流程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事项办理流程

 

程  序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工作内容

办结时限

受理

局办公室

 

责任人:范敏0952-6095386

受理各站队上报需要的表彰奖励的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申请和申报事迹材料。

1个工作日

审查

局办公室

责任人:范敏0952-6095386

对上报的需要表彰奖励的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表彰建议。

2个工作日

平罗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曹广正、闫学锋0952-6095379

对初步确定的表彰建议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2个工作日

决定

平罗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谭生奇0952-6095378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为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1个工作日

归档

局办公室

 

责任人:范敏0952-6095386

将召开表彰大会的文字材料和照片等资料收集整,分类归档。

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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