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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事项办理流程
程 序 |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办结时限 |
受理 |
局办公室 责任人:范敏0952-6095386 |
受理各站队室上报需要的表彰奖励的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申请和申报事迹材料。 |
1个工作日 |
审查 |
局办公室 责任人:范敏0952-6095386 |
对上报的需要表彰奖励的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表彰建议。 |
2个工作日 |
平罗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曹广正、闫学锋0952-6095379 |
对初步确定的表彰建议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
2个工作日 | |
决定 |
平罗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谭生奇0952-6095378 |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为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
1个工作日 |
归档 |
局办公室 责任人:范敏0952-6095386 |
将召开表彰大会的文字材料和照片等资料收集整,分类归档。 |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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