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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23-0004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标  题: 【空气质量月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关于平罗县2023年7月份空气质量的通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空气质量月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关于平罗县2023年7月份空气质量的通报

一、平罗县7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7月,平罗县玉皇阁站点有效监测30天,优良天数21天,达标比例为70.0%。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4天,(去年优良天数25天,达标比例80.6%)。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57微克/立方米)下降1.8%;PM2.5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14微克/立方米)上升7.1%;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10微克/立方米)上升10.0%;NO2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29微克/立方米)下降24.1%;CO平均浓度为0.9微克/立方米,同比(1.2微克/立方米)下降25%; O3平均浓度为183微克/立方米,同比(169微克/立方米)上升8.3%。

二、平罗县1-7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1日-7月31日,平罗县玉皇阁站点有效监测211天,优良天数152天,达标比例为72.0%。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4天,达标比例上升2.2个百分点(去年优良天数148天,达标比例69.8%)。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同比(101微克/立方米)上升16.8%;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34微克/立方米)上升8.8%;SO2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19微克/立方米)持平;NO2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32微克/立方米)下降3.1%;CO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2.0微克/立方米)下降10.0%;O3平均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同比(159微克/立方米)下降3.1%。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反馈数据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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