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创业】《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2021年就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38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我县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对接匹配,共同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局势。
二、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2021年1月,以平罗县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为重点对象,县人社局联合残联、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援助服务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帮扶。
(二)春风行动。2021年2月-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县人社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发中心、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活动。2021年3月-6月、9-11 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县人社局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民营企业招聘月。2021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县人社局联合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五)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1年5月16日,以残疾人为对象,由县人社局联合残联等部门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六)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1年5月-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由县人社局牵头并联合残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七)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年8月-9月,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县人社局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八)就业行动日。2021年10月17日,以有就业意愿的生态移民劳动力和贫困劳动力为对象,由县人社局联合开发中心等部门开展动员贫困劳动力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九)金秋招聘月。2021年10月-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由县人社局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
(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对象,由县人社局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县人社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各单位、各乡镇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二)做好安全保障。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灵活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对于活动中的亮点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梳理汇总,并报县人社局。
附件:平罗县2021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
平罗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