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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
为全面做好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指标落实,解决好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2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具有平罗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长期失业人员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零就业家庭人员;
(四)残疾人员;
(五)部队随军家属;
(六)复员退伍军人;
(七)失地农民;
(八)进城务工人员;
(九)戒毒康复人员;
(十)刑满释放员;
(十一)社区矫正人员;
(十二)低保家庭人员;
二、报名程序
符合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且已成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地点: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申报程序:个人申请公益性岗位时,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到乡镇、社区进行报名,由各乡镇、社区对其家庭和收入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指导其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及分管负责人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城关镇及陶乐镇社区申报资料初审合格后,需经镇政府进行复审);审核合格后,各乡镇、社区将申请人资料(除公益性岗位申请表报送原件外,其余全部上交复印件)统一进行编号,并将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汇总后纸质版于4月20日前报送到县就创局就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就业办邮箱;县就创局将报名情况审核汇总,并对申请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将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照各用人单位需求安排上岗。
三、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4月15日。
四、办理申报工作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报本人页);
3.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下载);
4.一寸照片一张;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社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申报的初审工作,于3月31日前将审核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名单报送县就创局就业办公室邮箱。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社区上报的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申请表意见栏必须由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城关镇各社区及陶乐镇东西街社区申报资料,初审工作由社区进行,乡镇负责进行复审。对申报工作,不认真负责,政策解释不到位,徇私舞弊或给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开具虚假证明、进行审核签章的,将追究工作人员及负责人的违规违纪责任。
(三)强化报名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需要了解公益性岗位政策的,要认真仔细解答和帮助;对有报名意向的要及时提供指导服务;进一步规范报名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联系人:贺瑶 联系电话:3816686 邮箱:jyb3816686@163.com
附件:1.平罗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
2.平罗县2022年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花名册(汇总表)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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