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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期解聘工作的通知
平人社函﹝2022﹞26号
各乡镇:
根据《关于安置2019年自治区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平人社发〔2019〕117号)文件精神,2019年安置的56名乡村公岗人员服务期已满,为确保各用人单位解聘工作及时交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聘人员名单
姚伏镇政府(2人):权仲洲 樊忠义
黄渠桥镇政府(3人):张银转 李月旦 牛召儿
头闸镇政府(2人): 姜旭鹏 尹殿明
宝丰镇政府(1人): 马曼子
渠口乡政府(2人): 马学伏 石伟
通伏乡政府(1人): 李玉根
高仁乡政府(1人): 赵荣
灵沙乡政府(2人): 摆兰俊 摆兰喜
红崖子乡政府(1人):穆燕
红瑞村(20人): 李生江 苏克勇 苏克虎 谢贵银 何耀忠 马金鱼 槽凤林 马中荣 马慕海 王存女 马红山 白阿旦 何文信 马孝虎 姚胡财 赵长梅 马孝海 马孝东 穆占武 马存莲
红翔新村(3人): 李佰昌 丁玲香 张宁
庙庙湖村(18人):马应花 杨应明 王永生 姚胡宝 柯树荣 黄林花 胡成刚 姚建江 王建刚 马彦明 姚耐贝 马福梅 马云生 妥平燕 丁彦林 柯生国 王保成 王引弟
二、具体要求
1.2019年区级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各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文件后于2022年6月10日前通知到期人员携带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协议到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手续。
2.由各用人单位为到期人员办理服务协议解除手续(相关表格见附件,一式三份,到县就创局三号窗口办理解聘手续。办理完解聘手续后,一份由县就创局留存,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本人留存)。对于逾期不解除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乡村公益性岗位终止服务登记表
联系人:贺瑶 联系电话:0952-3816686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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