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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3/2018-7290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庄乡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标  题: 【危房改造实施】关于印发高庄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政发〔2018〕52号 有效性: 有效

【危房改造实施】关于印发高庄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政发〔2018〕52号

 

 

 

各村:

现将《高庄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高庄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根据区、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的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贫困危房户建设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建房设计标准必须充分考虑当地建房习俗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建设安全防灾、经济实用、造价适中的住房,严禁超标准建房,杜绝举债建设。

房屋建设或改造必须严格按照《宁夏新农村住宅设计图》进行规划设计,达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通风良好、居住舒适、外型美观,符合抗震要求。

三、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必须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和当地的抗震设防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导则》和《宁夏农村住宅抗震技术要点图解手册》进行结构设计和工程施工,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具体标准要达到:极度贫困户原则上1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2人及2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原则上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含3人)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新建房屋基础部分的处理必须符合当地地质条件,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三七”墙、砌筑砂浆达到标号、塑钢窗、窗墙比合理;宜采用空心粘土砖、粉煤灰砖、新型墙板等节能建筑材料,以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四、补助对象、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改造对象:具有农村户籍、居住在集体土地上危房中的农村极度贫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

农村危窑危房的定义:经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幢危房的农村危窑危房和土坯房。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标准为:低保户每户补助30000元,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15000元,极度贫困户比例每户补助39000元。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坚持专户管理原则,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直补到户”,补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存折方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申报审批程序

年度危房改造对象确定须遵循以下程序:1.由本人申请;2.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后,分别在村小组、村委会张榜公布3天以上,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乡村镇办;3.经乡村镇办核定后将建房户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危房照片、建房户类型、补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情况分别在乡政府、村(居)委会公开栏分别张榜公布3天以上,无异议后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4.县住建局实地逐村逐户对危房户进行鉴定核实,登记造册,统一编号,一户一档。批准后方可建设。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4月1日前)。

召开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一2018年8月30日)。

做好规划、设计、新房选址和集中建设点宅基地置换、改造对象公示等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25日)。

工程竣工后,在原有危房已拆除、房屋主体质量按照建设标准执行合格后,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手续及发放补助。(注:如不按照建设标准要求建设的,一律不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农房实体、档案资料和质量等方面。由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验,采取户户见面、实地勘测、精确丈量的方式进行,采集新房照片,并将完善的农户一户一档资料统一上报至县住建局,由住建局组织复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闻立峰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王生林 乡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梁建华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王建武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周 惠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吴晓亮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马 琴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 军 乡党委委员

各站所长、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村镇办,办公室主任由马磊兼任,负责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宣传栏和标语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

危房改造工作要做到透明公正,严格制度,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明纪律,杜绝优亲厚友、瞒报虚报等违纪违规现象。要严格建房标准,严把建房质量。严肃监督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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