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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岗位设置
县卫生局设5个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位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负责文电、保密、档案、信访、接待、督查、考核、车辆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普法、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统战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社区共建、卫生三下乡、双拥等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及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编制执行及财务报表工作;承担全系统财务、项目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全系统跑项目、引资金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职称评定、人事档案管理及卫生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审计及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医政岗位
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许可和管理;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准入、注册的登记工作;负责医疗纠纷事故的受理、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协调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农村卫生管理岗位
承担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与财政补助办法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继续医学教育(含乡村医生培训)、红十字会工作。
(四)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岗位
承担全县卫生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和卫生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各类卫生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的受理、协调对全县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和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查处,协调实施各类卫生监督检查抽检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资格准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注册等方面的情况协调、监督管理院内感染等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对各类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取证;负责协调疾病预防与控制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远期规划;负责协调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各类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和协调落实具体防控措施;负责协调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负责协调妇幼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远期规划;负责协调全县妇幼保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五)卫生体制改革岗位
制定全县医疗卫生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落实院长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及日常监督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改革经验,收集、交流信息。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平罗县卫生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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