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构建全民免疫屏障,12月10日至12月18日平罗县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第二针及第三剂次加强针的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年龄在3-11岁、身体健康、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儿童,不分校(园)内校(园)外、常住和流动均可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2.12岁以上人群需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及接种第一剂次满21天需接种第二剂次疫苗者,可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 3.全程接种2剂次北京生物、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60岁以下人群均可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第三剂次疫苗。 4.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结合我国老年人群疫苗接种实际,60岁以上老年人第一剂次加强免疫与全程接种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 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2.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3.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次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以使用与第一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1.为避免核酸检测出现假阳性,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进行核酸检测。 (1)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3)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 3.接种前,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上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并佩戴好口罩;3-17岁人群接种时需父母陪同,在接种当天携带好本人和儿童或青少年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点接种。接种时,请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接受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避免空腹接种。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 4.广大群众可在“我的宁夏”APP中防疫健康码页面自行查询前两剂次疫苗接种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