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平罗县启动新冠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第四针)接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第三针)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疫苗选择。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即第二针加强免疫首选与全程免疫不同技术路线疫苗进行异源加强。
2.时间间隔。根据国内外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结合我国疫苗接种实际,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第三针)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正处于新冠病毒症状发作期的阳性感染者和已经康复的两类人群,现阶段不宜立即接种第二剂次加强针。
1.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2.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3.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
4.妊娠期妇女;
5.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
注意事项
1.感染高风险人群除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外,还需要提供工作证明或工作证前往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第四剂次;
2.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3.在接种疫苗时需如实向医生告知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过敏史等信息,包括慢性病患病史,以便医生进行综合评价,判断是否适合接种疫苗;
4.接种疫苗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未发生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场。接种部位当天不要沾水,应注意休息、清淡饮食;
5.为避免核酸检测出现假阳性,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进行核酸检测。
12月26日起
平罗县辖区内居民可前往
以下18家新冠疫苗接种点
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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