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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0/2021-0035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标  题: 【教师管理-信息素养】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教师管理-信息素养】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2021年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一)正式测评时间:2021年12月18日。

(二)联调测试时间:12月11日、12日。各学校要组织教师登录系统熟悉环境,模拟答题。联调测试和正式测评时间均为45分钟。

二、参加测评人员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长(含平罗中学和工资关系在托管学校的各乡镇办公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专兼职督学和教研员(不含职教中心和公办幼儿校园长、教师)。

备注:截至2021年12月底退休人员不参与测评,2022年及以后退休人员必须参加测评;借调人员、请假人员和各督学必须用原学校注册的人人通账号登录测评,测试成绩记录到原学校进行考核。

三、测评方式

利用移动终端(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终端,通过宁夏教育云平台或宁教云APP登录《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系统》在线答题。

四、注意事项:

1.各学校管理员务必核实所有参评教师已注册本学校人人通空间,参评教师与在教育云平台注册空间人数务必一致,否则影响学校及县测评结果。深刻反思2020年测评教训:平罗有6所学校因为参加参评人员数小于注册空间教师数导致不合格,进而影响平罗县总体成绩。

2.各学校通知管理人员将本校专任教师人数核实清楚后,如实填写统计表(附件2),于11月25日18点之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到教育信息化室,电子版发送邮箱plxedu@163.com (各学校登记测评人员必须是工资关系在本校的正式人员,包括借调到局机关、实施县管校聘工资关系未转移的教师和轮岗教师。统计数据以纸质版为准)。

3.联系人:王新荣    联系电话:3816138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2021年测评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到位,让所有参加测评教师做好准备,按时参加测评;对于测评优秀的学校通报表扬,成绩不佳的学校和教师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的通知

     2.学校专任教师人数统计表明细表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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