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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陶乐特色小镇品牌形象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1〕36号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陶乐特色小镇品牌形象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陶政函〔2021〕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陶乐特色小镇品牌形象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106-640221-04-01-71183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可进一步提升陶乐特色小镇品牌形象,完善城市管理,增强小镇集聚功能,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特色沙漠休闲观光旅游产业发展,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陶乐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陶乐镇镇区和庙庙湖村主要街道及自陶乐镇至庙庙湖村旅游环线基础设施、标识标牌、党建、文化宣传等进行提升改造,塑造陶乐品牌,进一步改善镇区沿线面貌,提升品牌文化形象,促进陶乐特色小镇发展。
(一)陶乐镇镇区
1.品牌形象提升
陶乐镇入口:在S301与陶西干沟交叉口两侧设置“陶乐大漠长河·休闲康乐小镇、沙漠瓜菜之乡”标识牌1组;结合“陶乐·大漠长河奇遇记”形象特征,融入圆日、沙丘、黄河元素,在陶乐镇西环路入口建设高8m宽13m标识牌1座。
振兴街:在振兴街与西环路交叉口建设以沙漠瓜菜、黄河为元素的高6m宽8m入口标识牌。
陶鄂路与红陶路:在陶鄂路与红陶路交叉口新建以圆日、沙丘、桃花、沙漠越野为旅游元素长20m高4.75m的指引牌1座;在红陶公路设置长40m的品牌标语1组。
2.氛围营造
对振兴街墙面设置乡村振兴宣传标语立体字;人行道外侧安装长19米高1.5米的乡村振兴宣传牌,设置长6.7m高4m旅游导览图;绘制陶乐镇品牌标语35m,点缀长40.5m高2m的党建标语;花园西街广场新建长12m宽3m的品牌宣传广告牌。
3.标识标牌
陶乐镇主要路口设置路口标牌9个;自平罗黄河桥东侧至陶乐镇振兴街道路两侧路灯安装布置品牌宣传牌60个。
4.服务配套设施
在镇区主要街道设置花草警示牌50个,垃圾箱20个,休闲坐凳30个。
(二)庙庙湖村片区
1.沙漠瓜菜产业园区
在陶乐沙漠瓜菜基地入口东侧,设置长15m高2m 的宣传栏1座;在庙庙湖村南侧,设置甘甜果园入口指引牌1座。
2.街区改造
对庙庙湖村广场北侧原有长12米高7.8米的党建墙进行提升改造,设置产业振兴及品牌宣传标语,加强群众产业文化建设;对庙庙湖村创业一条街店面进行提升改造,增设玻璃和防腐木板围挡72.1m;在庙庙湖村西侧营业房背面,建设长97米休闲长廊1座,设置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小品、家风家训宣传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1年6月-2021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1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4.79万元,品牌策划费35万元,其他费用13.8万元,预备费9.11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特色小镇专项资金、县政府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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