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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关于切实开展2018年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8〕122号
各科、室、队、所、协会:
根据县综治委文件《关于印发〈平罗县2018年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通知》(平铁护组[2018]1号)精神,为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铁路护路责任分工,发挥职能,扎实推进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加大铁路沿线治安防范力度,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现就本局2018年开展铁路护路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综治委开展铁路护路联防的具体要求,以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为目标,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协调,将此项工作与查处无照经营,废旧金属收购点监管、社区联建等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指导,狠抓落实,有效维护铁路沿线两侧环境,保障铁路畅通。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构,形成责任机制。县局成立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曹军担任组长,稽查大队队长和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稽查大队,负责联系协调,信息上报,做好资料汇总工作及分管局领导的年中和年底述职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护路联防组织机构、工作措施、保障机制、重点工作、基本建设等工作的落实,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全局的“平安平罗”建设的总体工作之中。
(二)深入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坚持以“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宣传方式,深入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村居组织、学校、企业、集市、校园等场所,开展“六进”宣传活动;结合证照监管、安全生产形势教育,采取经营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市场巡查和污染点治理中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使铁路沿线经营者和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了解安全常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爱路护路社会氛围。
(三)明确责任,确保落实。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责任分工,县局将于涉及铁路护路责任的崇岗市场监管所、沙湖市场监管所、城郊市场监管所、黄渠桥市场监管所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将护路工作落实到日常巡查监管中。按照进一步规范乡村护路工作中心(站)建设要求,在铁路沿线乡镇、村(社区)开展“星级”中心(站)创建活动,催生乡村护路工作再升级。将路处安全环境整治作为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路地结合、科所联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点做好春节、春运、全国“两会”、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重点时期安全防范工作,推进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整治。
(四)发挥职能,多措并举,开展各类检查整治活动。积极发挥职能,围绕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从政策宣传、市场准入、细化监管责任、废旧金属收购点清理方面入手,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将查处无照经营工作与此项任务结合起来,向有碍于包兰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展开宣传,使其充分认识到清理铁路两侧环境的重要性;以铁路护路“五位一体”和“乡村护路承包”工作平台为重心,落实路地双方联防联控、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平安联建、宣传联运、应急联处、信息联享等制度,以整治不符合规定设立分公司经营网点和排放废水、堆放废渣废料的现象为重点,对铁路沿线的民用煤场、煤炭加工企业及饭馆的营业执照进行检查。二是严管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把铁路沿线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全部搬迁到专业市场内经营。三是采取提示、告诫、告知、建议等柔性管理方式,从广告监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等方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仔细耐心地向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讲解有关政策并协助其整治污染点。通过多措并举,使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五)管好废旧金属回收市场,杜绝收购被盗铁路器材的行为。认真宣传法律、法规及铁路护路相关政策,使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经营户充分认识到开展净化市容、铁路护路联防、无照经营治理工作对发展经济的重要性。督促市场开办方充分发挥自律带头作用,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自觉到指定场所经营,做到证照齐全、收购台账健全、违法收购行为绝迹。
(六)重视与乡(镇)社区联建,提高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效能。按照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相关科室与市场监管所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与相关乡(镇)及城关镇太西社区沟通,赢得支持,在铁路两侧经营户的监管方面,定期沟通,核定户数,掌握情况,及时了解新动态,主动上门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动员工作。形成定期会商制度,信息畅通,协调有序,相互联系,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定期召开联系点会议,研究解决联系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联系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相关科、室和涉及铁路护路责任区域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形成专项工作安排,抓好组织协调,将此项工作贯彻在日常巡查和监管中,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工作安排上报县局稽查大队。
(二)增加巡查频次,注重成效。相关科室和涉及铁路护路责任区域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把好市场准入关、预防破坏铁路设、拆倒铁路器材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同时针对可能对危及铁路环境的经营网点做好指导工作,做通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取得群众的支持。
(三)畅通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相关科、室和涉及铁路护路责任区域的市场监管所在落实此项工作中要按时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上报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巡查监管方面的情况,真实反映工作实况和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县局稽查大队。同时,积极开展创建“星级”站所,整理好工作资料,县局将开展季度督查并通报。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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