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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0-000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9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查情况通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0〕49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查情况通报

平市场监管发〔2020〕49号

各市场监管所:

依照县局党组安排,2020年4月8日至4月24日县局食品安全监管室、餐饮食品监管室、药械化妆品监管室等业务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入户现场检查经营主体的方式对市场监管所第季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暗查,现就餐饮领域督导暗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及方法

此次督导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领开展,检查经营主体资格、后餐厅后厨环境、食品安全制度遵从、人员管理、近程控制等。检查范围为全县餐饮服务经营主体,检查户数共37户,其中沙湖所4户,姚伏所3户,头闸所4户,黄渠桥所3户,红崖子所3户,陶乐所3户,园区所3户,城关南区所7户,城关北区所7户。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明厨亮灶”视频未开启;

2、灭蝇灯营业期间未开启;

3、冰柜存放食品食材生熟荤素不分、成品半成品混放;

4、量化分级未评定;

5、使用非食品级容器盛放食品;

6、食品添加剂未做到“四专一准确”;

7、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8、食品食材进货登记台账记录不全或不规范,索证索票不全。

(二)个性问题

1、个别餐厅后厨仍然脏、乱、差;

2、个别餐厅后厨操作间使用的垃圾桶无盖;

3、个别餐厅鸡蛋未经清洗直接进入操作间;

4、个别餐厅存在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上岗操作的行为;

5、个别餐厅存在无《清真食品准营证》擅自使用清真标识;

6、个别餐厅存在肉类进货票据不全,无检疫证明的情况;

7、个别餐厅存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过期未变更、未办理《营业执照》继续从事餐饮活动的行为;

8、个别餐厅后厨存在过期食品或食材的情况。

9、个别餐厅加工间存放与加工无关的个人物品。

10、个别餐厅超范围经营未经许可的自制饮料和凉菜。

三、整改工作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市场监管所要照单全收、对标定策,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增强工作紧迫感。二是要加大整治力度,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到位。三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工作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4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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