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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0-0010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2日
标  题: 【监督检验】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搭建统一配送平台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检验】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搭建统一配送平台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搭建一配送平台

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聚焦校(园)食堂食材安全,通过建立学校食品快检室、搭建食材统一配送平等措施,连续两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十件民生实事,从源头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摸清家底,明确食材配送方向。全面摸排校园食堂食品、食材采购种类、采购渠道,分析研究食品进入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经调査,学校食堂主要的六大类农副产品(蔬菜类、蛋类、调味品类、米面类、肉类、豆制品)从农贸市场批发采购的占70%,由个体户或小商贩配送的占25.5%,而与食材安全生产基地签约的大型商超、企业配送只占4.5%,因大宗采购食材来源不清、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缺失等因素,导致学校师生用餐质量难以保障食品安全存在较多风险。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问题实际,制定实施了《平罗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实施方案(试行》,依托“互联网+企业+基地”农产品销售模式,成立专门的食材配送中心,建立食品供应安全体系,建成食材配送全程可视系统,将学校食堂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料集中起来,搭建农产品配送平台,由企业负责集中配送至各学校食堂,真正让全县师生吃上“放心粮油和果蔬”。

二是严格标准,严把食材安全质量关。加强食材经营主体食材安全采购标准化指导,不定期、分批次进行食材抽检,严格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配送的预包装食品原料必须依法取得SC许可、批次检测报告;配送蛋类必须新鲜、安全,肉类必须具有定点屠宰的“两票两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必须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指导配送企业按照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加工、分级、包装、运输等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在生产基地建立巡查记录制度及重点巡查生产记录合账,严格执行安全用药剂量、用药间隔期安全采摘期及休药期证明制度,把责任主体切实落实到“产”的主体上,建立起食材从生产基地到餐桌的安全质量体系

    三是公开甄选,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县10余家食材配送企业进行摸排,公开对企业食材流转渠道、企业信用资质、经营能力等资质进行逐一审核,最终确定了2家拥有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备有蔬菜专业清洗、冷藏保鲜、生肉冷冻库及大型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和“食品安全追溯平合”“食品检验检测平台”等系统的配送公司作为学校食材配送企业,杜绝市场采购、小商贩与个体户配送食材直接进入校园。通过配送平合抓源头质量、学校食堂抓进货查验、教体部门抓配送实效、市场监管抓规范经营,不断强化食材原料统一配送闭环式监管。采取“试点先行、总结问题及时修正、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基地+农户→配送中心分拣→清洗→科学检测→包装→智慧配送”的模式,近年来为全县60所中小学校、公民办幼儿园相继配送了蔬菜、水果、粮油生鲜肉、禽蛋、调味品等各类食材300余种,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2万余名师生饮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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