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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1〕25号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治理特种设备管控不规范、降低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在用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
二、排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情况。高度结合产品生产流程,认真梳理设备工艺条件,对照《特种设备目录》具体要求重新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台账,根据新台账重点排查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是否按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能有效工作;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日常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带压堵漏记录等),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二)安全管理情况。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企业是否设立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有完善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是否配备取得A类证件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件;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到位。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正式施行,其中第一百三十四条增加了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犯罪,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企业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迅速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全面堵塞安全漏洞,一着不让地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管控。
(二)建立台账,及时反馈。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即日起安排专人着手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工作,深挖细查确保特种设备台账严谨、准确。参考附件1及附件2完成排查信息汇总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30日前反馈至属地市场监管所审核。
(三)求真务实,立查立改。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针对已排查出的设备问题,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落实。我局将于5月起结合各企业汇总信息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对瞒报、漏报的隐患设备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自查工作参考法规及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目录》(201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及其他配套规范。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刘力超 联系电话:381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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