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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核定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聘用编制1名。目前实有7名,其中:在职7名,女职工3名,政府聘用人员0名,临时工51名。车辆编制33辆。本单位车改后,从车改单位调拨使用实有车辆2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5辆,执法执勤车辆3辆。
二、2018年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平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00.4万元(财政资金10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86万元,增长31.17%,其中:因公出国(境)累计0元,组团0次,参加0人次;公务接待费累计0.19万元,3次,48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12.66万元,下降98.52%;车辆维护运行费累计6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1万元,下降3.94%;公务车辆购置费39.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03万元,增长100%;会议费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或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
三、“三公经费”增长(或下降)主要原因及措施
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平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及岗位职责,2016年8月公车改革后,全县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全部交付于平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使用,以保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的公务活动用车,虽公车使用频繁,车辆严重老化,但中心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用增加的原因是:中心通过财政审批按标准一季度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由于职能转变,全县大型公务活动(会议、公务接待)逐季下降,减少了公务接待和会议费用,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县若干规定,在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上都按要求落实,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今后,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接待规格及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会议费用和标准,做到经常性节约,杜绝浪费。
平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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