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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司法局2022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 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内设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社区矫正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法治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室,共有13个基层司法所以及1个二级单位平罗县公证处。按照县编委核准的人员编制数,我局人员编制数67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58人,事业编制9人,其他工资福利人员31人 (聘用31名专职调解员)。车辆编制数为12辆,实有车辆12辆。
二、2022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支出6.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3万元,增长150.37%。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组团0次,参加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万元,0次,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0万元,增长0%;车辆维护运行费5.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万元,增长89.55%;公务车辆购置费1.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3万元;会议费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上涨主要原因及措施
我局本季度“三公”经费上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车辆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上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我局更换执法执勤车辆,本季度支付新购执法执勤车辆购置税等费用。
二是车辆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上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按照有关规定本季度支付新购车辆保险费及下半年车辆维修费。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公车改革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表
平罗县司法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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