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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1/2019-0008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宝丰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4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宝政发〔2019〕151号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宝政发〔2019〕151号

各村委会、业务站所:

为进一步排查消除全镇道路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切实提高社会平安稳定,保障辖区居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为目标,结合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责任落实,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宗教场所、区域内道路农桥、草滩。

三、检查方式

实行“突出重点、全面防范”的工作机制。检查工作坚持政府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坚持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以现场检查为主。

四、检查组织、时间

为使本次检查收到实效,尽可能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决定由政府镇长负总责,成立三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第一组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企业、学校;第二组负责检查区域内食品安全、农业公司、道路农桥、草滩;第三组负责检查养殖场、宗教场所。各组具体成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杨  楠  镇党委副委书记

副组长:吴  涛  组织委员

成  员:杨文玉  镇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  佳  宝丰司法所副所长

马  磊  镇文化站站长

第二组  组  长:张立东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立荣  镇党委委员、财经所副所长

成  员:金绍军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小军  镇林业站站长

马小云  镇环保站站长

第三组  组  长:闫晓庆  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刘  刚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建平  镇畜牧站站长

徐永峰  镇民族宗教办主任

马洪明  镇水利站站长

派出所协调警力,配合以上各组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19年9月29日、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重视做好节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以对党和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为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立即行动,进一步排查和排除各种隐患,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检查内容,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各类隐患,提高安全工作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督促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定期整改,如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一切责任。

(四)加强值守,应急处突。加强国庆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村将值班安排表于9月30日下午两点前报综治服务中心,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意外情况的准备。领导要带班守岗24小时值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五)收集资料,整理备查。各检查组要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对当场不能整改的隐患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定期整改。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记录、照片资料收集整理后上报镇综治办。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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