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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领导“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通知
城党发【2013】6
关于实行领导“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
为全面做好中央、自治区“两会”及2013年春节期间社会维稳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区、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就我镇实行领导“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分管领导和镇、村(居)干部按照县委的要求,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亲力亲为,提前了解情况,主动接访、主动协调,对所包的案件要一包到底,竭尽全力为信访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把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妥善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领导干部所包的信访案件,在处理期间或处理之后,出现越级上访的,由分管领导和镇、村(居)负责人向上级接访部门解释并领回上访人。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分析信访问题形成的原因、探索信访工作规律,采取更有力的稳控化解措施,锲而不舍、坚持不懈地做好信访工作,确保各重点时期的社会稳定。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分管领导与各责任村(居)委会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信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按照包案、分管领导责任制,及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采取走下去,请上来,限时督办等方式分析上访症结,重视信访调解。对重点上访人,有责任单位和所在地派出所共同做好稳控工作,不得以结案为由推诿扯皮。对责任心不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领导关于信访案件的决定和批示不力,造成进京赴银非正常上访的,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全面排查,积极化解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根本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听信谣言,不超越政策提过高要求,尽量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对本单位的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建立台账,不留死角。
各村(居)委会近期要认真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做到重点事项排查不遗漏、重点人员排查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也要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包案,本着就地解决的原则,自始至终做好信访工作,解决好信访实际问题,不上交矛盾。因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上访事件发生的,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党纪处分、年终不予评优评先。
附件:平罗县城关镇矛盾纠纷信访案件领导包案一览表
中共平罗县城关镇委员会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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