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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认定原管控力度的方案
平司发[2013]89号
关于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重点
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力度的方案
各司法所、各科室:
为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元旦、春节等敏感节点维稳工作,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巩固完善特殊人群管控制度,突出创新教育帮扶形式和手段,注重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摸排、管控、教育、帮扶,树立其正确的思想意识,矫正其不良行为,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二、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摸排力度。各司法所要深入村(居),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回访,明确重点人员,尤其涉及“全能神”等邪教滋事人员,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生活和行踪动态,及时掌握他们的动向,要求他们定期定时报告动向情况。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调处涉及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劳动报酬、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经济等纠纷,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二是严格外出管理。各司法所要认真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做好外出前谈话教育工作,原则上不予外出,经审查符合实际,确需外出的,严格按程序规范审批,同时要加强与其家属、监督人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其在外表现情况。对不服从管理、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准假。
三是强化集中教育。各司法所要加强与派出所、村(居)委会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对重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集中教育,组织学习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会公德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道德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深度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努力将其思想教育工作做到位。
四是加强帮困扶助。将长期无经济来源、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就学就业困难等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开展节日慰问。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认真落实医保、责任田等各项帮扶政策,尤其是重点解决好“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对生活困难的,各司法所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司法局汇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杜绝他们因生存问题而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对重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工作落到实处,组成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代正礼
副组长:马海忠 赵燕萍 王雪梅
成 员:罗静、刘卉云、李永涛、何媛、程敏、潘赛颖、各司法所长组成。县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司法所对重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工作进度情况,确保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及时报告。各司法所及时上报重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对其日常生活、工作等进行监督管控,并教育帮扶。坚持领导带班值班,确保从现在起至2014年1月底每天有专人值班,实行零报告和重要情况即时报告制度,确保值班通讯畅通。
(三)强化督导,追究责任。各司法所对辖区内重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县局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
附:平罗县重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名单。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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