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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8/2020-000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姚伏镇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0日
标  题: 2019年姚伏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姚政发〔2020〕86号 有效性: 有效

2019年姚伏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姚政发〔2020〕86号

2019年我镇按照区、市、县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工作

1.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我镇修订完善了全镇行业系统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管理。同时,我镇认真梳理了乡镇的行政职权、行政责任,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情况,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平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党办发201910号)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政府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209号)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时制定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今年来,我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

5.加强信息化在行政执法和监督方面的应用。我镇积极配合全区统一建设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镇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在行政执法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7.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案件由专人负责梳理,确保准确无误。本年来我镇无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进一步深化的工作

7.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我镇实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排查预防调处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全镇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越级访和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工作。对排查梳理的重点人员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了台账。对重点人员,落实领导包案化解稳控责任依托“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成功调处各类纠纷61件、成功调处信访件19件。强化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张贴公告、LED屏幕、微信群、村务信息平台等多渠道多维度深入广泛宣传张贴发放各类公告、一封信、标语、条幅、海报、宣传册共20000余份。宣传内容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宪法、平安建设、农村消防安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知识。积极组织开展以扫黑除恶、势在必行”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一场。同时,进驻镇单位、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入户进行宣传。

8.推进社会自治。本年度18个村2个社区已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村开展村规民约 “入户活动”共计20次。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均上墙。

9.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法治教育进学校,本年度共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进学校4场次,开展青少年普法讲座2场次。加大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开展卫生宣传20场次邀请文化下乡演出20场次。

1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本年度共开展环境保护宣传9场次,下村检查35次。

11.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1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平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本年度我镇在重大行政决策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严格遵循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保证了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坚持发扬民主,吸纳公众意见,重大决策涉及群众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或者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通过政府信息网、民主议政日、公告栏等方式积极主动、及时予以公开,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13.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设透明政府;规范合同签订和财务审批程序,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设责任政府;强化公共服务意识,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诚信政府。

1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公开、结果“五公开”。今年以来,通过平罗县姚伏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120余条,平均每条信息阅读量在100至200次左右。将本镇标注为“此件公开发布”的文件全部通过平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截至目前通过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涉及财政、民生、计划生育、农田水利等多个领域。截至目前镇辖区内18个村2个社区,通过村务公开栏、村廉通平台公布低保成员、高龄人员、计划生育、财务收支、帮扶解困等事项共80余期,群众反映良好。

1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本年度我镇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16.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强化调解职能,努力完善民间纠纷及时办理的工作机制,使调解工作务实高效。我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六位一体”联调联动中心,夯实人民调解基础。现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其中镇级调解委员会1个,村级调解委员会17个。本年度化解各类纠纷61起。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7.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开展姚伏镇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镇党委中心组学法、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学法用法活动。依据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学法任务,坚持镇党委会前必学、镇干部例会必学,坚持检查督办制度, 确保每人有一本教材, 有学法记录本。今年以来镇党委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4次,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学法活动4场次,组织全体干部学法考试一次,撰写学法心得体会一篇。

18.强化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由镇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9.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各站所基本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本年度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0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增强。我镇部分镇村干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依法行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上,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法律服务队伍资源不足,基层工作室专业法律服务力量薄弱。根据日常工作情况以及群众意见反馈,姚伏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存在基层村(居)级专业法律服务人员配置不全的问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较强,但基层村(居)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人员都是村干部兼职,且业务能力较差,无法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因此很多群众只能舍近求远,来镇司法所寻求法律服务帮助。

(三)互联网、微信等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公共法律服务多种平台建立已久,但由于普及率和知晓率较低,使人民群众无法体验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法律服务的便捷,部分网站平台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类型和内容较有限,无法全面解答群众的部分法律问题,且提问所答往往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距,实用性不强。

三、进一步改进措施

(一)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考核管理,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规定,将任务分解到各站所,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牵头与督办落实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各站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名次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全面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与队伍建设,按照人员力量与职能职责匹配的原则,配齐配强法工作人员,并依据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吸纳执法辅助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互联网、微信等平台宣传。加强普及公共法律服务多种平台的宣传力度,推动我镇行政事项网上办理

(四)完善决策机制,落实决策规定,切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始终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事关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做到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防止“少数人”决策。

四、2020年工作思路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修订完善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基础上,将我镇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机制健全。

3.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相关制度。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站所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综合站所制。

4.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依法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自治。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和行政村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全覆盖。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环境信息公示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7.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2年至少开展1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9.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

10.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我镇将依据事权和职能,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执法力量。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

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在重点领域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1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严格确定不同站所、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站所利益和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14.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按照自治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清理全镇行政执法人员。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5.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六)全面提高我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6.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我镇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20205202019年我镇按照区、市、县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工作

1.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我镇修订完善了全镇行业系统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管理。同时,我镇认真梳理了乡镇的行政职权、行政责任,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情况,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平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党办发201910号)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政府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209号)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时制定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今年来,我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

5.加强信息化在行政执法和监督方面的应用。我镇积极配合全区统一建设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镇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在行政执法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7.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案件由专人负责梳理,确保准确无误。本年来我镇无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进一步深化的工作

7.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我镇实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排查预防调处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全镇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越级访和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工作。对排查梳理的重点人员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了台账。对重点人员,落实领导包案化解稳控责任依托“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成功调处各类纠纷61件、成功调处信访件19件。强化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张贴公告、LED屏幕、微信群、村务信息平台等多渠道多维度深入广泛宣传张贴发放各类公告、一封信、标语、条幅、海报、宣传册共20000余份。宣传内容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宪法、平安建设、农村消防安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知识。积极组织开展以扫黑除恶、势在必行”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一场。同时,进驻镇单位、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入户进行宣传。

8.推进社会自治。本年度18个村2个社区已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村开展村规民约 “入户活动”共计20次。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均上墙。

9.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法治教育进学校,本年度共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进学校4场次,开展青少年普法讲座2场次。加大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开展卫生宣传20场次邀请文化下乡演出20场次。

1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本年度共开展环境保护宣传9场次,下村检查35次。

11.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1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平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本年度我镇在重大行政决策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严格遵循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保证了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坚持发扬民主,吸纳公众意见,重大决策涉及群众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或者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通过政府信息网、民主议政日、公告栏等方式积极主动、及时予以公开,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13.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设透明政府;规范合同签订和财务审批程序,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设责任政府;强化公共服务意识,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诚信政府。

1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公开、结果“五公开”。今年以来,通过平罗县姚伏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120余条,平均每条信息阅读量在100至200次左右。将本镇标注为“此件公开发布”的文件全部通过平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截至目前通过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涉及财政、民生、计划生育、农田水利等多个领域。截至目前镇辖区内18个村2个社区,通过村务公开栏、村廉通平台公布低保成员、高龄人员、计划生育、财务收支、帮扶解困等事项共80余期,群众反映良好。

1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本年度我镇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16.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强化调解职能,努力完善民间纠纷及时办理的工作机制,使调解工作务实高效。我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六位一体”联调联动中心,夯实人民调解基础。现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其中镇级调解委员会1个,村级调解委员会17个。本年度化解各类纠纷61起。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7.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开展姚伏镇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镇党委中心组学法、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学法用法活动。依据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学法任务,坚持镇党委会前必学、镇干部例会必学,坚持检查督办制度, 确保每人有一本教材, 有学法记录本。今年以来镇党委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4次,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学法活动4场次,组织全体干部学法考试一次,撰写学法心得体会一篇。

18.强化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由镇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9.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各站所基本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本年度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0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增强。我镇部分镇村干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依法行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上,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法律服务队伍资源不足,基层工作室专业法律服务力量薄弱。根据日常工作情况以及群众意见反馈,姚伏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存在基层村(居)级专业法律服务人员配置不全的问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较强,但基层村(居)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人员都是村干部兼职,且业务能力较差,无法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因此很多群众只能舍近求远,来镇司法所寻求法律服务帮助。

(三)互联网、微信等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公共法律服务多种平台建立已久,但由于普及率和知晓率较低,使人民群众无法体验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法律服务的便捷,部分网站平台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类型和内容较有限,无法全面解答群众的部分法律问题,且提问所答往往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距,实用性不强。

三、进一步改进措施

(一)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考核管理,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规定,将任务分解到各站所,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牵头与督办落实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各站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名次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全面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与队伍建设,按照人员力量与职能职责匹配的原则,配齐配强法工作人员,并依据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吸纳执法辅助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互联网、微信等平台宣传。加强普及公共法律服务多种平台的宣传力度,推动我镇行政事项网上办理

(四)完善决策机制,落实决策规定,切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始终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事关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做到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防止“少数人”决策。

四、2020年工作思路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修订完善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基础上,将我镇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机制健全。

3.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相关制度。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站所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综合站所制。

4.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依法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自治。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和行政村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全覆盖。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环境信息公示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7.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2年至少开展1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9.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

10.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我镇将依据事权和职能,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执法力量。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

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在重点领域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1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严格确定不同站所、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站所利益和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14.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按照自治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清理全镇行政执法人员。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5.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六)全面提高我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6.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我镇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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