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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9/2020-0003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黄渠桥镇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黄渠桥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20〕84 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渠桥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黄政发〔2020〕84 号

各村()、站所:

现将《黄渠桥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610

(此件公开发布)


                黄渠桥镇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法办发[2020]5号)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党法治办发[2020]9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拟定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第十届七次全会、县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权清单规范管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清单的管理。继续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根据《自治区行业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做好镇政府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镇党政办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区、市、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配合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积极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镇党政办牵头各村()、各站所配合)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健全完善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落实负面清单,组织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镇党政办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 37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5号)要求,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制发程序,加强备案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镇党政办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5.大清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镇党政办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6.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本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镇党政办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7.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涉及可能对社会稳定、 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镇综治服务中心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8.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镇党政办各站所配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各有关部门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并抓好后续相关措施的组织实施。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实现“两法”无缝衔接。(司法所牵头各站所配合)

10.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按照自治区部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所负责各站所配合)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1.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党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主要领导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镇党政办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12.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力度。(镇党政办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13.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努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效率。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充分发挥诚信档案在公务员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镇党政办各站所配合)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4.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制定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有机街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案。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推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试点成果,加强信访标准化体系建设,网上受理信访事项比例进一步提升,依法终结案件比例稳步提高,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镇综治服务中心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15.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镇党政办负责)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6.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每季度开展镇村干部学法培训活动,增强全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镇党政办、司法所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17.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宁法办发〔2019〕36号)的要求,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所负责各村()、各站所配合)

18.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站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以微信、微博、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所牵头 各站所负责)

三、具体要求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牵头站所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配合站所要积极与牵头站所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工作目标和方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推动工作,并按要求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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