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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8/2020-000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姚伏镇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姚伏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姚政发〔2020〕13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姚伏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姚政发〔2020〕139号

现将《姚伏镇2020年法治政法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8日

姚伏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之年。按照《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 -2020年)的通知》(平党发201655号)、《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法委办发2020〕1号)相关要求,结合姚伏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现提出姚伏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第十届七次全会、县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县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A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清单的管理,继续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2.落实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区、市、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党政办牵头,站所(中心)配合)

3.优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服务事项,实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民生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健全完善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制发程序,加强备案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6.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码、统一印发。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7.加大清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8.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9.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涉及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1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有序推进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各有关部门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并抓好后续相关措施的组织实施。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实现“两法”无缝衔接。(司法所牵头,各站所(中心)配合)

1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县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重点执法事项全覆盖要求,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所牵头,各站所(中心)配合)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

13.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行政规范文件制度。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

进一步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14.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建设更加全面、更加权威、更加及时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15.加强领导干部诚信管理。健全并完善领导干部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领导干部队伍。(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17.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和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18.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制度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组织建设力度。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选聘具有基层调解经验和相关专业技能,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重点协调解决土地纠纷、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19.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深化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开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推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标准化体系建设,引用网上受理信访事项工作。(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20.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加强对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2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管理和纪律约束。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推进力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以执法人员诚信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23.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扩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覆盖面,完善评价标准,加大检查交流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对建设法治政府的示范引领作用。(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配合)

2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镇村两级微信群、重大节日节点等多元化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支持、参与、社会关注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站所(中心)负责)

三、工作要求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牵头站所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配合站所要积极与牵头站所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工作目标的方法要求,结合姚伏镇实际推动工作,并按要求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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