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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平法委办发〔2021〕6号
关于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协调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中共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
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依法治国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依法治市办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制定如下任务清单。
一、决策参谋方面
1.研究起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平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平罗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按程序提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2.协助自治区政协、市政协做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市)”相关调研工作,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内容,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二、综合协调方面
3.协调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党校等部门(单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实现法治建设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
4.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平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2021年依法治县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5.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审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建设三个“实施方案”、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各协调小组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对2021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成效,交流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法治建设工作。
7.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逐步推行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8.继续统筹抓好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任务、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对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督查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订工作。
9.指导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并结合乡镇各部门申报情况向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区办申报单项或综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督导考核。
10.研究起草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县委和政府审定后报送市委和市政府、县人大,并在平罗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督促检查方面
11.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质量要求,统筹推动各协调小组、责任部门和乡镇按照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完成工作任务。
12.按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做好迎接依法治国办督察的准备工作。按照《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联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做好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督查。
13.对各乡镇、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制定的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进行备案审查,对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动向编发信息简报予以通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市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落实。
四、服务保障方面
14.修订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推动建立“委员会总揽、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归口、责任单位承办”的目标任务实施体系,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5.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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