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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1/2021-0001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宝丰镇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标  题: 宝丰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宝丰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平罗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下面就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按照《自治区行业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的文件要求,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清单的管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情况,规范我镇权责清单统一工作,确保权责清单“三级四同”。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区、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配合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积极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的使用,在现有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其他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一窗、一网”审批服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即时办结窗口事项办理时限,提升办事群众、企业获得感。

4.优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聚焦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服务事项,实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健全完善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落实负面清单,组织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制发程序,加强备案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清理工作力度。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对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我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涉及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各有关部门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并抓好后续相关措施的组织实施。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实现“两法”无缝衔接。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按照自治区部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重点执法事项全覆盖,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党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主要领导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重点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三促进”专项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2.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力度。

3.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我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应用。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努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效率。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充分发挥诚信档案在公务员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我镇制定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案。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推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试点成果,加强信访标准化体系建设,网上受理信访事项比例进一步提升,依法终结案件比例稳步提高,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2.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镇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每季度开展镇村干部学法培训活动,增强全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宁法办发〔2019〕36号)的要求,司法所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站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增强。我镇有的镇村干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依法行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上,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机构不健全,缺乏法治工作专职专业人员。我镇主要由司法所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司法所除负责自身业务工作外,还要全权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繁重、责任巨大,而目前镇法制机构建设薄弱,缺乏专职专业人员,对深入推动和落实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和制约。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有待加强。乡镇工作有繁杂性的特点,工作要求包罗万象,头绪繁多,涉足甚广,但是由于处事职权不配套,缺乏管理指挥、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政府主导、覆盖全镇、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滞后,有待加快形成体系。

三、进一步改进措施

(一)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考核管理,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规定,将任务分解到各站所,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牵头与督办落实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各站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名次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全面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与队伍建设,按照人员力量与职能职责向匹配的原则,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并依据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吸纳执法辅助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面,突出互动性。推动我镇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打造“阳光”宝丰。各行政执法站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依法公开。

(四)完善决策机制,落实决策规定,切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始终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事关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做到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防止“少数人”决策。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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